越南历史上有两人因篡改试卷被判处死刑
在封建时代,篡改试卷是极为严重的罪行,情节严重的,可处以死刑、革职、鞭刑。
纵观历史,朝廷高度重视科举考试,并严格组织考试。通常情况下,科举考试由国王亲自出题,并根据科举考试成绩评定科目,选拔出最高分者。任何违反规定的人都会受到严厉惩罚,轻则降职,重则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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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因考试作弊而丧生
吴萨俊(1648-1697),北宁省同岸县三山乡(现北宁省慈山市三山乡)人。他出生于当时享有盛誉的文人家庭,父亲和哥哥均考取了博士,并成为朝廷重臣。
29岁那年(1676年),正值黎海宗国王统治时期,吴萨俊考取博士,成为司法部官员。
吴萨团虽然是当时的一位大官,但最终却因在1694年的科举考试中擅自修改考生试卷而落得个悲惨的下场,这一句判决不仅让他丢了性命,还让他背上了千古恶名。
据《越南全书》记载,当时吴士俊受朝廷任命,担任清化科举院(清化)副主考官。临行前,他去拜见了刑部尚书黎希。黎希向吴士俊展示了他家孩子考试卷子的装订形状,并请求他帮忙。
吴萨俊过去与黎海结怨,也想借此机会雪耻,于是便答应了。此前,吴萨俊曾向朝廷告发黎海,指控他暗中将自己无能的儿子和学生收编进朝廷,但由于证据不足,最终被降职。
批阅试卷后,他看到黎海儿女的试卷没有通过,但吴沙俊为了借此机会消除与黎海的怨恨,便将黎海儿女的试卷拿去交给考官,让他们批准通过。
此次考试的副都御史吴海知晓此事,并向吴萨俊发誓保守秘密,却被探政潘子强发现并上报朝廷。吴萨俊被判绞刑,吴海被免职,主考官、审阅官均受处分,潘子强则升任天道都御史。
虽然吴沙俊受到了严厉的惩罚,但是这起案件仍然不能让后人满意,因为黎希父子没有受到惩罚。
阮朝国史院评价此案时指出:“黎霁身为一国宰相,却将儿子托付给考卷大夫,吴沙俊又奉承所托的大夫。若以国家法律论,二人罪孽相同,却只有吴沙俊受罚,而黎霁父子却无人过问,这还能叫国家法律吗?”
震惊历史的曹八戒与改卷事件
高八吉(?- 1855年),字朱丹,笔名万贤,出生于北宁省嘉林县富氏村(现河内市嘉林县贵建乡)。
1831年,明命帝王时期,高伯果考中河内科举,成为河内科举学校的第二名。1841年,绍治帝王时期,经北宁府官员推荐,高伯果被召回顺化,担任礼部尚书。
高八爵虽然为人正直,却因篡改试卷的罪行而险些丢了性命。
据《大南嗣录》记载,1841年8月,高伯果被任命为承天考试的初试主考官。他发现一些试卷不错,但有一些违反校规的地方,于是与同僚潘泰雅商量,用朱砂和灯烟混合,修改了24份试卷。
此事曝光后,礼部、都察院展开调查,高伯爵承认了一切:“我看这些文章是那些撰稿人所写,但没有人委托或指示他们这样做。” 判决书呈上国王,高伯爵和潘泰雅被判处死刑。阮文绍被判处鞭刑和流放。主考官裴贵、主考官潘文雅和张好合被贬。
后来,绍治国王体谅高伯爵的心情,下令赦免他的死刑,并判决说:“选拔人才是大事,高伯爵敢于做出如此不法的行为,罪该万死。但我认为他只是出于愚昧,并无其他情节,所以可以免除死刑……”。
由此,高伯爵的刑罚由“斩首”(立即执行)减为“监禁后处决”,最终被监禁。
经过近三年的牢狱生活,1843年,他与陶志富一同前往印度尼西亚出差赎罪。出差回来后,他被允许回到书院负责收集和整理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