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两姐妹因偷窃姑姑100两黄金而被起诉。
10月31日,警方对黄锦峰(1964年出生)提起诉讼并暂时拘留,以调查其盗窃财产行为;对黄安宁(黄锦峰的弟弟,1968年出生)提起诉讼并暂时拘留,以调查其窝藏犯罪行为。
根据初步调查结果,10月16日,友城乡派出所(茶安县)接到友城乡居民邓氏子女士(1937年出生)的报案,称其24K黄金100两、钻石戒指1枚、18K金项链1条和若干枚24K金戒指被盗。

刑事警察局与茶安区警局及相关单位协调,迅速勘查现场并组织调查,并邀请有可疑迹象者配合调查。
搏斗中,方承认偷窃了黄金。警方搜查方的住所时,查获了一些金黄色金属(约3两),以及许多相关的发票和手写黄金买卖文件。
宁是芳的弟弟,他知道姐姐偷了姑姑的金子,但没有举报。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将依法处理相关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