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姐妹因贩毒被判刑
(Baonghean.vn) - 买完毒品后,姐姐又“讨价还价”,多给弟弟买一点毒品,并付给他一笔钱,让他把“货物”送到交易地点。然而,在把货物送到顾客手中时,弟弟却被警方逮捕了。
3月14日,乂安省人民法院对两名被告人梁氏秀(1968年出生,家住桂丰县芒诺乡)和梁文贝(1970年出生,秀的弟弟,家住桂丰县周金乡)因“非法贩卖毒品罪”进行一审刑事审判。
根据起诉书,2018 年 12 月 5 日下午,当梁氏秀 (Luong Thi Sau) 在家时,一名男子来找她,自称是 Khac(地址和背景不详),要求购买毒品,但梁氏秀 (Luong Thi Sau) 称她没有毒品,并承诺稍后通知他。
两天后,Sau找一个名叫Meo(地址和背景不详)的男子帮忙买毒品。由于他没钱立即付款,Sau请求该男子借钱给他,等他卖掉毒品后再还钱。12月9日,Khac打电话给Sau,要求订购3块海洛因砖,Sau同意了。
然而,由于他不敢交付“货物”,Sau 打电话给他的弟弟 Luong Van Bay,请他帮自己交付,Bay 同意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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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氏秀和梁文湾姐妹。照片:阮阳 |
随后,梁氏秀(Luong Thi Sau)前往桂风县芒诺乡(Muong Noc)的山上与梅(Meo)见面,以每支1300万越南盾的价格购买3支海洛因,并承诺卖完后付款。梁氏秀拿到毒品后,还向她弟弟索要一些毒品,梅(Meo)给了她5小包海洛因。
12月10日,Khac打电话给Sau,要求购买毒品。Sau告诉Khac,3根海洛因价值6000万越南盾。Sau叫他的弟弟去送毒品收钱,但当Bay带着3根海洛因前往桂峰县周金乡的甘蔗田准备送货时,却被警方发现并当场抓获。两名年轻人趁机迅速逃脱。警方根据Bay的证词逮捕了梁氏秀。
庭审中,梁氏秀、梁文贝对全部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根据案情,合议庭以“非法贩卖毒品罪”判处梁氏秀有期徒刑20年,梁文贝有期徒刑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