袭击新冠肺炎预防官员,被判入狱9个月
区警察前来解释并要求停止集会,但 Tung、Minh 和 Linh 不服从,并辱骂和殴打值班警察。
北慈廉县人民法院以“阻挠执行公务罪”判处被告人阮德松有期徒刑9个月。
4月24日上午,北慈廉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的“抗拒执行公务罪”一案。
被告人在一审庭审中。图片:Anh Hiep |
根据起诉书和庭审情况,2020年4月4日晚,陈邓明(1991年出生,住北慈廉县富田坊)与阮德松、黎玉玲(均1991年出生,住巴亭县玉庆坊)在北慈廉县富田坊“Phat Quan”餐厅组织大型聚会,吃饭、喝酒、唱卡拉OK。
人们在防疫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社会隔离期间,大吃大喝、大声唱歌,违反规定。富田区警察前来解释并要求停止集会,但 Tung、Minh 和 Linh 不听劝阻,还大声咒骂,阻碍警察执行公务。
阮德松在酒驾期间,用拳头击打富田坊一名民警面部,致其受伤。合议庭在全面客观审阅案卷材料,并在庭上对被告人进行讯问后,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影响了疫情防控工作,对防疫工作人员造成伤害,引发社会公愤。
合议庭判处被告人阮德松9个月监禁。被告人黎玉灵和陈邓明均被判处8个月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