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市人民议会同意三个项目组的投资政策
(Baonghean.vn)- 荣市人民议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讨论并表决通过决议,授权荣市人民委员会决定投资政策并调整三类项目的投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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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上午,荣市第二十一届人民议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决定若干重要事项,并总结2016-2021年任期工作。图片:梅华 |
出席会议的有:潘德同——省委常委、荣市委书记;陈文茂(Tran Van Mao)——省国会代表团副团长。
在第十六次会议上,人民议会荣市审议、讨论、表决通过了关于委托荣市人民委员会决定投资政策、调整3个项目组投资政策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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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常务副书记、市人民议会主席阮文禄同志主持会议。图片:梅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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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会议的代表。图片:Mai Hoa |
包括项目属于2019年公共投资法第十条第2、3款所列领域的项目,且投资总额不超过350亿越南盾;属于2019年公共投资法第十条第4款所列领域的项目,且投资总额不超过200亿越南盾;属于2019年公共投资法第八条第3款a、b、c、d、i点规定的土地基金开发和安置规划领域的项目,且投资总额不超过800亿越南盾。
前款规定,对于已由市人民委员会决定投资方针的项目,如需调整投资总额,使其超过已下达的投资总额时,须报市人民议会审议同意后,方可决定调整投资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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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会议的代表。图片:Mai Hoa |
除了批准责成荣市人民委员会决定投资政策和调整若干C类投资项目的投资政策的决议外,市人民议会还要求荣市人民委员会颁布具体标准,以落实投资政策的决定并根据《公共投资法》的规定调整投资政策;解决公共投资项目多次调整和投资分散的状况。
市人民委员会还需下定决心充分利用城市资源,同时寻求中央政府和省的支持,有效开展公共投资任务,符合城市发展目标和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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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鸿峰街排水系统升级改造。图片:Lam Tu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