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市人民议会召开专题会议,调整5个项目的投资政策。
11月26日上午,荣市第二十二届人民议会(2021-2026年)举行第十四次会议,这是一次专题会议,旨在落实其职权范围内的多项内容,其中包括调整5项工程和项目的投资政策。

同志们: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人民议会主席潘德同,市委常委、市人民议会副主席阮达山主持会议。

会议通过4项决议
会议上,荣市人民议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项目投资政策的决议。具体而言,市人民议会调整了5个项目的投资政策。包括:长氏幼儿园3层校舍、厕所、厨房及配套设施;长氏小学扩建(第二期);宜莲幼儿园2层校舍、8个教室(2号设施);李一光街(滨水坊);修建24米宽的海常兰翁街(起点与黎宁六街交叉,终点与裴辉碧街交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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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市人民议会还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荣市2024年预算公共投资计划的决议(第二次)。
据此,调整内容包括2024年公共投资计划总资本1.919万亿越南盾(减少1.428万亿越南盾);其中,减少调整241个项目和分项1.492万亿越南盾,增加调整56个项目640多亿越南盾。

调整后的资本结构包括已完成的债务偿还超过620亿越南盾;未完成的项目超过8790亿越南盾;新开工的项目超过3530亿越南盾;土地基金开发近6000亿越南盾;投资准备47.4亿越南盾;通过社会政策银行系统委托贷款23亿越南盾;拨备、规划、土地使用计划、清偿坊和乡的债务180亿越南盾。

荣市人民议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荣市国家预算支出概算及分配2024年荣市预算和省级补充预算目标的决议;关于调整和批准2023年荣市国家预算决算的决议。
着力落实市多项重点任务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人民议会主席潘德同同志在会议闭幕致辞时强调,市人民议会批准的决议是市人民委员会执行的基础,因此要求市人民委员会、各部门、办公室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任务和权限,集中迅速、坚决地组织实施,确保决议早日生效并发挥高效作用。
同时,要求市人民委员会指导投资者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投资资金的拨付;定期督促、检查和监督工程质量;指导资金管理和结算工作,确保严格、高效、合规;及时克服不足,提高投资效益,尽快竣工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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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市人民议会主席还表示:国会常务委员会关于2023-2025年时期乂安省县级、乡级行政单位安排的第1243/NQ-UBTVQH15号决议将于2025年12月1日起生效。为了使组织机构能够早日稳定、有效地运转,市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要求各级、各部门配合做好市人民议会会议的内容和议程,选举合并后的市人民议会和人民委员会的主要职位;做好服务于第22届市人民议会年终例会的内容,特别是汇总和督促解决选民关心的建议和紧迫问题。

各级、各行业、各机关、各单位要认真研究2024年及整个2020-2025年阶段的目标任务,特别是预计难以实现的目标和未完成的任务,制定计划,集中精力,力争完成并超额完成既定计划;同时,筹备制定具有科学依据、贴近本市行政区域扩展后实际的2025年计划,以便组织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