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人民议会召开第20次会议,审议并决定多项重要内容。
6月7日上午,义安省第十八届人民议会第20次会议在荣市举行专题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本省人民议会的若干重要内容。

同志们:中央委员、省委书记、省人民议会主席、省国会代表团团长泰成贵;省委常委、省人民议会常务副主席阮南定;省委执行委员会委员、省人民议会副主席阮如魁主持会议。
出席会议的有:省委常务副书记阮文统,省委副书记、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德忠,省委副书记黄义孝,省委常委、乂安省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主席武氏明生,省人民议会、人民委员会副主席,省人民议会代表和嘉宾。

会议旨在及时解决突出问题,为指导和指导各级政府完成2024年及以后各项任务提供法律依据。
据此,省人民议会在本次会议上审议并决定了2023年至2025年时期乂安省乡级行政单位设置政策;扩大乂安省荣市行政区域和城市空间、设立坊和设置乡级行政单位的政策。

规定实施国家可持续减贫目标计划下的第二项:生计多样化、减贫模式开发项目的国家预算支出标准;2021-2025年国家目标计划下义安省的项目支持内容、计划和生产发展方案;调整2021-2025年及年度实施新农村建设国家目标计划的中央预算资本计划。
省人民议会还将决定用于支持克服自然灾害和山体滑坡后果的中央预算分配;2024年第三期地方预算分配;2024年第四期定向补充中央预算分配;并对2024年土地价格调整系数提出意见。

同时,批准了关于社会保障、文化体育发展、国防安全保障等方面的法规政策,如支持实施2024-2030年阶段稳定人口安置计划的政策;修改补充关于特殊营养制度的规定和对乂安省教练员、优秀运动员的若干支持政策;关于安全保卫队编制标准和人数标准的规定;对安全保卫队成员的支持和培训标准以及对基层参与安全保卫工作力量的经费标准的规定。
投资政策及调整项目:义春—明合—下山乡间交通道路改造升级,归合县;D1轴线公路,太和市(第一阶段);48号国道穿过太和市中心的绕行道路(第一阶段);连接46号国道至清章县玉山乡与南丹县南兴乡和15号国道的交通路线。
通过需要征用土地的工程和项目清单;改变水稻种植地、防护林地和特殊用途林地的用途,在该省实施投资项目。

汲取本届政府成立以来19次会议在领导、指导、管理和成功组织方面的经验教训,为筹备本次会议,省人民议会、省人民委员会各机关及相关部门、部门、单位已积极配合,密切配合,完成交付的任务。会议提交的报告和决议草案已及早、认真、彻底、高质量地进行审议。省人民委员会及各级相关部门已积极配合、认真受理并圆满解释。
越共中央委员、省委书记、省人民议会主席、省国会代表团团长泰成贵同志在第20次会议开幕式上发表讲话时要求省人民议会代表和与会代表秉持负责任的精神,发扬民主、智慧,集中精力研究、讨论并对会议内容提出意见;高度集中地参与各项决议,为早日落实各项政策、路线图作出贡献,有效调动资源,在全省选民和人民中赢得高度支持和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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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上,省人民议会代表听取了省党委常委、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裴青安同志关于提交会议的议案及决议草案的报告;省人民议会经济预算委员会主任高进忠同志关于审查提交会议的议案及决议草案的结果的报告。代表们讨论并表决通过了提交会议的18项决议草案。

经过认真、民主的工作会议,第十八届省人民议会第二十次会议暨专题会议圆满完成各项内容和议程,取得圆满成功。省委书记、乂安省人民议会主席泰成贵同志代表省人民议会要求省人民委员会、各级、各部门、各地方和相关单位集中力量同步、坚决落实三组决议,确保刚刚通过的各项决议早日生效。


乂安省人民议会主席建议继续积极筹备将于2024年7月9日至10日举行的省人民议会第21次会议、即2024年中期定期会议,创新2024年中期定期会议的组织方式。

回顾五个月来该省取得的突出经济社会成果;同时,政府已向国会提交关于试行增加若干促进义安省发展的具体机制和政策的决议草案,并将在第十五届国会第七次会议闭幕时获得批准,泰成贵同志强调:这是全省各级各界继续大力弘扬团结、统一、决心、决心和努力精神,努力完成2024年及以后各项目标任务的极其重要的前提和动力。

义安省第十八届人民议会第二十次会议(2021-2026 年任期)通过的 18 项决议清单
1.决议规定了支持实施2021-2025年国家可持续减贫目标计划第2号项目的国家预算支出标准;乂安省2021-2025年国家目标计划下的项目支持内容、计划和生产发展方案。
2.修改和补充省人民议会2021年8月13日第11/2021/NQ-HDND号决议若干条款的决议,规定了对乂安省教练员和高水平运动员的特殊营养制度和若干支持政策。
3.关于批准2023年至2025年义安省乡级行政单位调整政策的决议。
4.关于批准扩大义安省荣市行政区域和城市空间、设立坊和安排乡级行政单位的政策的决议。
5.关于乂安省治安保卫队的设立条件、人数、补助标准、待遇标准、制度和政策的决议。
6.关于批准乂安省土地法第62条第3款规定需收回土地的工程、项目清单的决议。
7.关于根据土地法第58条第1款和国会第36/2021/QH15号决议第4条第2款的规定改变水稻种植地、防护林地、特殊用途林地用途的决议,以在乂安省实施工程和投资项目。
8.关于调整乂安省2021-2025年及年度中央预算资金计划,以落实国家新农村建设目标计划的决议。
9.修改和补充省人民议会2023年07月07日第01/2023/NQ-HDND号决议关于对在乂安省开展远洋渔业的渔船提供若干支持政策的决议。
10.关于拨付中央预算用于支持克服自然灾害和山体滑坡后果的决议。
11.关于实施2024年至2030年阶段乂安省居民稳定安置计划的支持政策的决议。
12.关于2024年义安省土地价格调整系数的意见的决议。
13.关于项目投资政策的决议:改造和升级义春—明合—下山乡间交通道路,归合县。
14.关于太和镇D1路线项目(第一期)投资政策的决议。
15、关于调整48号公路绕行太和市中心项目(第一阶段)投资政策的决议。
16.关于调整项目投资政策的决议:连接46号国道、清章县玉山社与南丹县南兴社和15号国道的交通道路。
17.关于分配2024年第三次地方预算概算的决议。
18.关于下达2024年第四次专项补充中央预算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