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议会通过16项经济社会决议

梅花 July 20, 2018 12:33

(Baonghean.vn)- 2016年至2021年任期第十七届省人民议会第六次会议第三个工作日举行了讨论会议,通过了提交会议的决议并闭幕会议。

出席工作会议的有越共中央委员、省委书记、省国会代表团团长阮德荣同志,省委副书记、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阮春阳同志,省委副书记阮文统同志,省委常委、省人民委员会领导、省直各部门、行业领导同志。

省人民议会代表本着思想集中、民主负责的精神,集中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经济社会、国防安全问题的16项重要决议。

据此,在讨论关于2018年下半年任务的决议草案时,省人民议会代表基本同意对2018年上半年经济社会形势的评估、存在的问题和挑战以及从现在到年底实现2018年全年经济社会目标的12项任务和措施,尤其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率;预算收入;削减税负和解决现有和紧迫问题。

Đại biểu Lê Hồng Vinh (Anh Sơn) thảo luận vào dư thảo Nghị quyết
黎鸿荣(安山)代表讨论并就《关于批准义安省土地法第62条第3款规定的征地项目清单的决议草案》发表意见。图片:Thanh Cuong

陆氏莲(贵州省)代表建议,决议起草机关应补充指出,除了加快落实、验收和拨付公共投资资金来源外,还应重视拨付2018年国家目标计划的资金来源,及时解决实际问题,确保生产资金到位。

建设厅厅长黄仲金建议增加2018年下半年的任务,即审查规划,组织制定和调整规划,确保符合2019年1月1日起生效的《规划法》。

在7月20日上午的决议讨论会上,省人民议会还花费大量时间讨论和辩论了关于批准乂安省《土地法》第62条第3款规定的需要征用土地的项目清单的决议草案。

Phó Chủ tịch Thường trực UBND tỉnh Lê Xuân Đại đề nghị Ủy ban MTTQ tỉnh đổi mới nội dung, phương thức hoạt động, góp phần thúc đẩy sự phát triển chung của tỉnh.
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黎春黛出席会议并审议通过该决议。图片:Thanh Cuong。

省人民议会主席阮春山强调,对需要收回土地的工程项目的审查,必须严格遵守《土地法》第62条第3款的规定,要求在提交省人民议会审议之前,必须完成程序性文件,避免先提交省人民议会审议,然后再完成工程项目程序性文件的情况;对尚不确定的任何项目,不得在本次会议进行表决。

本着省人民议会主席的指示精神,在讨论会上,许多代表坦诚地讨论和审议了一系列项目,如连接3号、6号街区(Ben Thuy 坊)和6号、8号街区(Truong Thi 坊)的16米道路;划分住宅用地、在Do Luong 县Dong Son 社旧砖厂区建设技术基础设施工程的项目;...

Chủ tịch UBND tỉnh Nguyễn Xuân Đường
乂安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阮春阳建议省人民议会暂缓审议关于对在国际、地区、全国和全省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政策的决议草案,并提交下次会议审议。图片:陈强。

根据会议讨论情况,省人民议会一致表决通过决议,批准乂安省《土地法》第62条第3款规定的需要征用土地的项目清单,其中包括205个需要征用土地的项目;即颁发关于荣市滨水坊和雄勇坊宋林市区和展览区项目的决议。

代表们还讨论、辩论并同意在本次会议上停止审议关于对乂安省在国际、地区、全国和省级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奖励政策的决议草案。

Các đại biểu HĐND tỉnh biểu quyết thông qua 16 nghị quyết tại kỳ hop. Ảnh: Thành Cường
省人民议会代表会议表决通过16项决议。图片:Thanh Cuong。

经过两天半的紧急、积极、民主和高度负责的工作(7月18日至20日),省人民议会会议闭幕。

省委常务副书记、省人民议会主席阮春山同志在闭幕式上发表讲话时表示,2018年下半年,除了有利机遇外,也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需要继续付出巨大努力;省人民议会要求省人民委员会尽快具体化省人民议会的决议,坚决指导落实下半年任务,力争实现既定的增长率。

对于法院、检察院、执行机关和调查机关,省人民议会主席要求推动司法改革活动,提高履行公共职责的责任感;确保政治安全、社会秩序和安全。

省人民议会、县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和各委员会要继续提高工作质量,不愧为代表人民意志、愿望和当家作主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Chủ tịch HĐND tỉnh Nguyễn Xuân Sơn đọc lời bế mạc kỳ họp. Ảnh: Thành Cường
省人民议会主席阮春山宣布会议闭幕。图片:Thanh Cuong。

省人民议会主席阮春山强调,会议结束后,人民议会代表按照计划会见选民,报告会议结果,向人民传达省人民议会决议内容;同时,密切联系选民,听取并及时反映选民的意见和建议;加强监督,督促解决公民的建议、投诉和检举;积极宣传和落实党和国家的政策及省人民议会的决议……

剪辑:Duc Anh - Dao Tuan

省人民议会第十七届第六次会议(任期2016年至2021年)通过了16项关于经济社会、国防安全问题的决议。具体包括:

第六届会议通过了16项决议

1.决议2018年下半年工作任务。

2.关于处理省人民议会2017年12月31日或以前颁布的仍在义安省有效的法律规范决议审查结果的决议。

3.关于批准乂安省土地法第62条第3款规定的需要收回土地的项目清单的决议。

4.关于根据《土地法》第58条第1款规定改变水稻种植地、防护林地、特殊用途林地用途以在义安省实施项目工程的决议。

5.关于规范乂安省地方直辖机关、组织、单位公共资产管理使用决策权下放的决议。

6. 乂安省企业登记费管理决议

7.关于义安省环境保护支出任务分工的决议

8.关于规范义安省布玛国家公园门票收费标准、征收、缴纳、管理和使用的决议

9.关于对乂安省国家级标准学校认定的教育机构给予财政支持政策的决议

10.关于解决2016年至2021年任期第十七届省人民议会第五次和第六次会议期间问题的决议

11.关于对乂安省困难地区乡级祖国阵线委员会、实施“全民团结起来建设新农村和文明城市”运动的街道阵线工作委员会和乡级“全民团结起来建设文化生活”运动指导委员会给予扶持的决议。

12.关于支持乂安省人民法院陪审员和流动审判的运行费用和审判技能培训的决议。

13.关于解决省第十七届人民议会第四次和第五次会议(任期2016年至2021年)选民意见和建议的决议。

14.关于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我省国家行政机关、公共服务单位组织机构、工资、劳动合同等国家管理的决议。

15、关于乂安省人民议会2019年监督计划的决议。

16、关于成立省人民议会专门监督团“义安省各机关、单位、企业职工遵守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卫生法律和政策情况”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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