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议会通过了修改和补充公社村级干部政策的决议。
(Baonghean.vn)——在听取和吸收基层意见的基础上,省人民议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修改和补充该省公社和村级非专业劳动者的若干规定。
![]() |
越共中央委员、省委书记、省国会代表团团长、省人民议会主席泰清贵同志主持会议并通过决议。图片:清强 |
在今天下午举行的第四次会议工作会议上,省人民议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和补充乂安省人民议会2019年12月12日第22/2019/NQ-HDND号决议中关于积极分子人数、称号、津贴、政策和制度的若干条款的决议。非专业以及乂安省各乡、坊、镇、村、街区和村庄的其他臣民。
据此,省人民议会决议修改第22/2019/NQ-HDND号决议第二条第二款和第三款如下:“各乡、坊、镇非专业工作者称号包括:军事指挥部副司令;党检委员会副主任;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副主席;老战士协会副主席;妇女联合会副主席;农民协会副主席;胡志明共青团副书记;老年人协会主席;红十字会主席;兽医;植物保护 - 农业推广 - 林业推广 - 渔业推广;人民保护委员会主任,人民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坊)。
![]() |
代表们投票通过该决议。图片:Thanh Cuong |
省人民议会责成县人民委员会根据上述修改意见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指导乡人民委员会安排非专业工人担任乡级非专业工人职务,确保其不超过政府2019年4月24日第34/2019/ND-CP号议定第2条第5款规定的津贴基金。
省人民议会还决定修改和补充第22/2019/NQ-HDND号决议第3条第1款,在乡、坊、镇非专业工作人员称号中增加“兽医;植物保护-农业推广-林业推广-渔业推广”称号。
![]() |
代表们投票通过该决议。图片:Thanh Cuong |
省人民议会决议修改和补充第22/2019/NQ-HDND号决议第7条。
具体来说,分行行长农会、退伍军人会、妇女会、老年会和共青团支部书记,在人口超过350户的村组;经主管部门认定治安状况复杂的重点乡村组;边境乡村组,每人每月补助40万越南盾。其余村组、街道、村组的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35万越南盾。
人口数350户及以上的村、街、村人民动员队、经主管部门认定治安状况复杂的重点乡村、边境乡村人民动员队,财政支持标准为250万越南盾/年/队。其余村、街、村人民动员队,财政支持标准为200万越南盾/年/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