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讨论D2光忠公寓大楼移交和接收计划
(Baonghean.vn)——移交和接收必须遵守法律规定,保障人民的权利。这是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黄清田同志在荣市光中坊10号楼D2号公寓楼相关问题会议上提出的指示。
参加会议的有越南铁路总公司代表、义静铁路开发分公司领导、荣市人民委员会、光忠坊领导、相关部门和部门领导以及居民小组和居民家庭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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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黄清典同志主持会议。图片:方草 |
D2光忠公寓建于1976年,并移交给越南铁道总局,作为原义静省干部职工的住房。1987年,铁路行业重组,第三铁路运输公司解散;该公司的干部职工被调往其他单位工作,但D2光忠公寓的分配并未改变。目前,该公寓楼已严重破损,对居住于此的居民构成诸多潜在危险。
为了对该公寓楼进行翻修,需要将资产从越南铁路总公司移交给义安省人民委员会管理。然而,由于公寓楼的所有相关文件和法律手续均已丢失,且该单位未妥善保管,因此D2公寓楼的移交工作目前尚无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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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公寓楼于上世纪80年代竣工并投入使用。它是荣市光中坊现存最古老的公寓楼之一。图片库。 |
会上,财政部代表通报称,该单位已按照省人民委员会的指示,向财政部提交文件,请求指导如何解决该问题。
财政部认为,可以依据政府关于公共资产整理和处置的第167/2017/ND-CP号法令,落实D2公寓楼房屋土地处置程序。根据第167号法令,铁道部将履行向交通运输部报告、申报和提出D2公寓楼房屋土地整理和处置方案的程序和程序,以便交通运输部组织检查现有使用状况。在此基础上,交通运输部将研究制定D2公寓楼整理和处置方案,并发文征求乂安省意见。在收到省人民委员会意见后,交通运输部将完成方案,报财政部批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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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安省财政部价格与公共资产管理处处长黄明君表示,可以依据政府关于公共资产重组和处置的第167/2017/ND-CP号法令,办理D2公寓楼的住房及土地设施处置手续。图片:方草 |
这一方案得到了参与部门代表的一致同意,但D2光中公寓居民代表表示,他们曾多次与从中央到地方有关部门会面,但得到的答复是“该房地产设施是D2公寓,根据第167号法令的规定,不属于安排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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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光忠公寓居民代表阮翠霞女士表示,居民们已经在这里住了30多年,但却饱受诸多不便,住房权利也得不到保障。图片:Phuong Thao |
会议结束时,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黄清田先生强调,省政府对此次改造工程十分关心,希望能够改善光忠D2公寓楼居民的居住条件。此外,房屋的移交和接收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切实保障居民的权利。
资产来源尚存在法律文件和程序问题,超出了省级权限,目前正在等待中央部委的指示,以便有依据依法依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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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会议概况。摄影:Phuong Thao |
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要求荣市人民委员会尽快与铁路部门协调,确保人民群众的安全。在收到项目接收和移交方案的指示后,相关部门应积极、迅速采取措施,对公寓楼进行翻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