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妹”买卖毒品,在法庭上仍露出天真笑容
(Baonghean.vn)——站在被告席上的阮某表示,她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感到后悔。然而,这起跨省贩毒集团中唯一的女性被告仍然露出“无辜”的笑容,迫使法庭不得不提醒她。
5月8日上午,省人民法院对居住在广平省洞海市的陈文政(1993年出生)及其同伙因非法贩卖毒品一案进行公开审理。
四名被告在被告席上。图片来源:Nhu Binh |
据起诉书显示,2016年11月26日上午,陈文政打电话给居住在河静省石河县的邓氏舫(1993年出生),要求订购两株海洛因,价值5000万越南盾,带回广平省贩卖。
Chinh 租车邀请 Nguyen Hong Son(1997 年出生),家住广平省同海市;Loan 邀请 Pham Van Phuong(1988 年出生),家住 Tuong Duong 省 Xa Luong 乡,前往 Tuong Duong 县购买毒品。
这群人从 Kem 坡地区(Tuong Duong 县 Xa Luong 乡)的一名苗族男子手中购买了 2 根海洛因和 20 颗粉色药丸后,上车离开。
2016年11月27日凌晨5点左右,Chinh驾车前往安山县龙山乡时,被省警察特遣队要求停车检查。Son摇下车窗,将装有毒品的袋子扔出车外,试图掩盖证据,但被发现。警方逮捕了四人,并查获了68.835克海洛因和1.59克合成毒品。
庭审中,被告人均对起诉书指控的罪行供认不讳。本案中,如果邓氏贷款公司胜诉,可追回1300万越南盾的“差额”。
被告人Loan站在被告席上,保持冷静。图片:Nhu Binh |
当省检察院的起诉代表询问Loan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有何感想时,Loan表示非常懊悔。然而,站在被告席上聆听宣判时,Loan却依然面带微笑,省检察院的起诉代表不得不出声提醒她。
审判小组根据各被告人在案件中的作用和地位,考虑其他加重和减轻处罚情节,以“非法贩卖毒品罪”判处陈文政和邓氏鸾各17年有期徒刑;判处范文芳16年有期徒刑;判处阮洪山15年有期徒刑。
汝平
相关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