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和公共雇员换工作时薪资转移的相关规定

baochinhphu.vn October 31, 2018 10:46

内政部刚刚发布了第 13/2018/TT-BNV 号通知,修订了第 79/2005/TT-BNV 号通知第三部分第 8 条,该通知指导干部、公务员和公共雇员在更换工作以及从武装部队、密码部门和国有企业调到国家机关和国有服务单位工作时的薪资转移。

插图照片。

因此,该通告对第 79/2005/TT-BNV 号通告第三部分第 8 条作出如下修改:

“8. 在国家出资100%的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中担任职务或职称的人员,或者代表国家资本在企业中担任管理职务的人员(一般称为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企业的管理职务人员),依法选举、招聘、任命为国家机关或公共服务单位的干部、公务员或公共雇员的,其薪酬由中央组织委员会规定,由中央组织委员会规定;其余情况下,薪酬按以下规定规定:

a) 高级专家或公务员的薪资分类,相当于高级专家的公务员职称(通常称为高级专家或同等职称):

凡曾任高级专家或同等职级人员,或符合下列三项条件者,可考虑评定为高级专家或同等职级:1. 在中央机关领导津贴系数为1.0以上的机构或中央直辖市担任领导职务,或被选举、招聘或任命担任领导职务;2. 已缴纳大学学历工作强制性社会保险至少16年(如有中断未领取一次性社会保险金的情况,则累计计算),其中担任公司、中央直辖市或中央直辖市管理职务至少10年; 3 - 集团或公司管理职位的社会保险工资系数已按照政府规定进行分类,但预期当选、招聘或任命的领导职位津贴系数除外,该系数等于或大于高级专家职级1级或同等职级的工资系数。

薪酬安排按以下方式进行:如已有足够的时间在高级专家或同等级别进行薪酬安排,则根据享受该高级专家或同等级别薪酬的时间以及担任集团、公司或企业管理职务的时间,安排到更高的薪酬级别,或根据常规薪酬增长制度计算超出薪酬等级的资历津贴(如有),超出高级专家或同等级别薪酬等级的资历津贴……

b) 高级专家或公务员的薪级,相当于高级专家的公务员职称(通常称为高级专家或同等职称):

凡曾任高级专家或同等职级人员,或符合下列全部三项条件者,将按高级专家或同等职级进行薪级评定:1. 现任中央机关领导职务津贴系数为0.8以上,或省市领导职务津贴系数为0.7以上;2. 已缴纳大学学历工作强制性社会保险至少10年(如有中断未享受一次性保险制度的情况,则累计缴纳),其中担任中央机关领导职务至少5年。 3- 公司、一般公司或企业的管理职位的社会保险工资系数已按照政府规定进行分类,但预期当选、招聘或任命的职位的领导职位津贴系数不低于高级专家职级或同等职级的1级工资系数。

薪酬安排按以下方式进行:如果曾有一段时间担任主要专家级别或同等职位,则按其担任该主要专家级别或同等职位薪酬的时间以及担任集团、公司或企业管理职位的时间,按照正常的薪酬增长制度,安排更高的薪酬级别,或计算超过薪酬等级的资历津贴(如有),该资历津贴超过主要专家级别或同等职位的薪酬等级。

c) 其余情况按专业薪级或公务员薪级划分,公务员的职称相当于专业薪级。

本通告自2018年12月5日起生效。

特稿刊登于《义安报》

最新的

公务员和公共雇员换工作时薪资转移的相关规定
供电内容管理系统- 一款产品猫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