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人正是利用人们的爱国热情来“做生意”。
这是前中央理论委员会委员黄志宝教授在谈及最近的抗议和骚乱时所作的断言。
连日来,地方当局逮捕了多名有煽动人群和非法集会迹象、以表达对国会正在讨论的法律草案不满的人。
原中央理论委员会委员黄志宝教授表示,聚集大量人群、走上街头抗议、造成交通堵塞、甚至破坏政府总部是令人遗憾的事件。
![]() |
黄志宝教授。 |
需要及时的信息,以便人们不会被卷入自发事件。
此次事件中,当事人对信息不了解,混淆是非,受坏人煽动、挑拨,甚至被煽动性言论引诱,做出破坏稳定的举动,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声誉,也深深地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活。
不幸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已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最明确的是,国会暂停审议《云屯、北文峰和富国特别行政经济单位法》,将其推迟至下届会议审议,以便继续进行更深入的思考,咨询更多专家意见,并在通过一项事关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法律项目时考虑所有因素。
黄志宝教授认为,平顺省及其他一些地方发生的事件,值得我们多方面学习。此次事件也表明,如果地方能够及时、敏感地采取灵活应对措施,维护稳定,及时向民众通报情况,并采取宣传、教育和动员等措施,防止民众被卷入此类自发事件,那么,他们就不会在无意中触犯法律。
黄志宝教授表示:“显然,信息因素非常重要,信息必须自上而下地传达,尤其是在地方层面。地方领导人和管理者必须具备战略眼光,及时告知民众,引导积极行动;预防和制止消极行动、群体心理以及心理影响,尤其是对年轻人的影响。这些也是值得借鉴的经验。”
过去一些地方煽动骚乱的故事也表明,民主的故事始终具有长远价值。胡志明主席生前始终重视接待群众问题,解决基层群众的日常生活和利益,同时十分重视教育、宣传和鼓舞群众问题,使人民清楚地了解真相。
“通过最近的事件,我们必须关注的是回归民主的最基本原则,包括接待民众、告知民众,以及准确透明地回答问题。凡是人民认为合理的事情,在我们职权和责任范围内能够做到的事情,都必须立即为人民解决。这是维护政治和社会稳定、在法律框架内满足人民诉求的最积极举措。”这位前中央理论委员会委员说道。
坏人正是利用人们的爱国热情来“做生意”。
爱国主义是一种非常高尚的品质,一种精神价值。人们表达爱国主义,但必须理解、开明,任何行动,无论大小,都必须在法律范围内。
![]() |
平顺省藩切市第二次骚乱在公安部支援下迅速平息。 |
从最近平顺省发生的群众集会、骚乱,特别是政府机关的打砸抢烧事件看,人民的爱国心被坏人利用了,或者说,他们利用人民的真挚爱国心来“做生意”。
黄志宝教授密切关注当局近期热点问题的处理情况,表示要认真总结经验,加强对民众特别是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同时始终坚持科学、严格、依法治国;同时,要区别对待那些由于知识匮乏、信息不灵通、能力有限而犯下罪行的人,以及那些带头、煽动、破坏的坏人。他强调:“我们必须用法律严惩坏人和违法者。”
胡志明主席强调:“我国人民对祖国怀有深厚的热爱之情,这是我们宝贵的传统。” 这是越南民族的精髓和性格。因此,我们必须将这种爱国价值观和真正的民族意识融入国家建设、维护政治稳定、促进创新健康发展、实现党确定的“民富国强、公平民主文明社会”的目标之中。这是每位公民,不分地位、年龄、性别,最充分、最值得展现的爱国主义精神。
爱国主义必须永远是每个人都需要维护和发扬的高尚精神动力,决不能让坏人利用它去做一些近乎反对祖国和人民的事情。
敌对势力总是千方百计地煽动、蛊惑、欺骗民众,甚至不惜使用提供虚假信息、金钱、物质等高超的手段。如果民众特别是年轻一代缺乏足够的警惕和清醒的头脑,很容易在不知不觉中沦为坏人手中的傀儡,沦为攻击自己的工具。
黄志宝教授认为,为了避免类似不幸事件的发生,还必须进行自尊、荣誉、法律意识、民族意识的教育,并“永远记住爱国意味着做有利于国家和人民的事情。如果我们做错了什么,我们必须提高警惕,加以预防和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