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毒品入狱六次的男人的结局
他曾六次入狱,但牢狱之灾并不能唤醒潘忠兴。这个男人继续通过贩毒延长自己的牢狱生涯。在这场罪恶中,他的回归之路变得遥远……
滑入错误
说潘忠兴(1979年出生)是监狱里的囚犯一点也不为过,因为多年来,他就像吃饭一样进出监狱。他是家中三个兄弟姐妹中的长子,父母一直送他上学到高中,但潘忠兴并没有为弟弟妹妹们树立榜样。相反,这个年轻人屡屡惹恼父母和亲戚。
潘忠兴19岁时因敲诈勒索被判入狱6个月,缓刑。此后,他再次染上毒品。正因如此,这名年轻人在2002年因非法持有毒品被判处26个月监禁。

洪某早年染上毒瘾,并因违禁药物入狱,但他始终无法戒除。因此,2008年,洪某因吸食毒品罪被荣市人民法院判处27个月监禁。非法贩毒不到两年,这家伙就因毒品被判入狱30个月。
出狱刚满8个月,潘忠雄又因涉嫌贩毒再次被捕,被判处7年零3个月有期徒刑。出狱后不久,这个年轻人又以同样的罪名“填满”了自己的人生。这一次,他被判处了5年有期徒刑。
2023年11月底,洪某再次刑满释放。人们以为,在经历了人生的一系列挫折,尤其是在年事已高之后,洪某会像其他人一样,重新开始新的生活,结婚生子。然而,这个男人却“故态复萌”。这一次,洪某花费巨资购买毒品,以牟利。
本案中,除黄雄外,还有两名同伙:梅文清(1992年生),家住荣市;贾夏秋(1969年生),家住桂丰县三乐乡。三人在义安省一所监狱服刑期间相识。出狱后,三人互相联系,进行贩毒活动。
起诉书称,2024年4月13日,潘忠兴和梅文清驾车前往赵某家,商讨购买毒品贩卖事宜。赵某同意了,并承诺拿到毒品后回来汇报。
第二天,Cho打电话告知Hung有“货”,Hung便订购了30包鸦片,价值6000万越南盾。Hung并没有亲自去买,而是在荣市一家咖啡店里遇到了Thanh,并雇佣了这名年轻人去买,并承诺支付1000万越南盾作为报酬。
洪支付了路费,于是Thanh租了一辆车前往Tri Le乡。Cho从Thanh那里拿到6000万越南盾后,派人把30包毒品(共重630克)送到买家手中。Thanh随后将毒品运到荣市,并凭借证据被警方逮捕。
根据Thanh的证词,警方逮捕了Phan Trung Hung,并搜查了他的家,没收了0.09克毒品。在搜查Cho的家时,警方发现了他保留以备后用的近1克毒品。
对播下“白色死亡”的人进行适当的惩罚
鉴于上述行为,三名被告人潘忠兴、梅文清、赵嘉霞因犯非法贩卖毒品罪被提起公诉。此外,潘忠兴、赵嘉霞还因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提起公诉。
在证人席上,被告人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三名被告人承认自己是同狱犯人。刑满释放后,三名被告人出于贪婪,实施了犯罪行为。

作为案件的发起人,被告人洪某在法庭询问贩毒资金来源时,称其资金来源于储蓄。“我刚出狱,哪来的这么多钱买毒品?”被告人在法庭追问下始终保持沉默。洪某称出狱后曾做过一些兼职工作来维持生计,但并未透露具体工作内容。
第七次出庭时,这名被告显得相当平静。然而,当陪审团问他为何如此高龄再次犯罪以及何时才能改过自新时,洪某却沉默不语。事后,这名被告解释说,他原本打算像许多同龄人一样努力工作、结婚生子,过上稳定的生活。然而,由于犯罪记录多、急于赚钱的自卑心理,他又犯了同样的错误。
庭上,法官提醒被告:“知错就改,为时已晚。”被告应及时止损,报答亲人,开启新生活。人生只有一次,别把自己埋在牢笼里……”听到这些劝诫,被告沉默不语。被告人洪某表示悔恨,请求法庭考虑减轻刑罚。这位被告承诺今后不再犯罪,努力改正错误,开启新的生活。
吃牢饭比在家吃得多的人的承诺是否真诚不得而知,但考虑到发起人系累犯,情节加重,人民法院以买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两项罪名,判处潘忠兴无期徒刑。该案两名被告人梅文清、嘉夏秋也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
45岁,7次入狱,这对洪秀全来说,是一个令人印象深刻的数字。这体现了他放荡的生活和对法律的漠视。对于一个以向他人散播“白色死亡”为生的人来说,终身监禁是合适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