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因毒品入狱六次的男人的结局

陈武 DNUM_CGZBAZCACE 06:36

他曾六次入狱,但牢狱之灾并不能唤醒潘忠兴。这个男人继续靠贩毒延长着自己的牢狱生涯。在这场罪恶中,他的回归之路变得遥远……

陷入错误

说潘忠兴(1979年出生)家住荣市光忠坊,是个“监狱”也没错,因为多年来,他就像吃饭一样进出监狱。他是家中三个兄弟姐妹中的长子,父母一直送他上学到高中,但潘忠兴并没有给弟弟妹妹们树立榜样。相反,这个年轻人屡屡惹恼父母和亲戚。

潘忠兴年仅19岁时,因敲诈勒索被判处6个月监禁,缓刑。此后,他再次染上毒瘾。正因如此,这名年轻人在2002年因非法持有毒品被判处26个月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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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潘忠雄。照片:陈武

洪某早年染上毒瘾,并因违禁药物入狱,但他始终无法戒掉。因此,2008年,洪某被荣市人民法院判处27个月有期徒刑。非法贩毒不到两年,这家伙就因毒品被判入狱30个月。

出狱刚满八个月,潘忠雄又因毒品案再次被捕,被判处七年零三个月有期徒刑。出狱后不久,这个年轻人又给自己的生活“填上”了新的刑罚,罪名依旧。这一次,他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

2023年11月底,洪又一次刑满释放。人们以为,在人生接连遭遇挫折,尤其是年事已高之后,洪会重新振作,像其他人一样结婚生子,开启新的人生。然而,这个男人却“故态复萌”。这一次,洪又花费巨资购买毒品,以牟利。

本案中,除黄雄外,还有两名共犯:梅文清(1992年生),家住荣市;贾夏秋(1969年生),家住桂风县三乐乡。三人在义安省一所监狱服刑期间相识。出狱后,三人互相联系,买卖毒品。

起诉书显示,2024年4月13日,潘忠兴(Phan Trung Hung)和梅文清(Mai Van Thanh)驾车前往赵某(Cho)家,商讨购买毒品贩卖事宜。赵某同意了,并承诺拿到毒品后回来汇报。

第二天,当Cho打电话告知Hung有“货”时,Hung订购了30包粉红扁豆,售价6000万越南盾。Hung并没有亲自去买,而是在荣市一家咖啡店与Thanh见面,并雇佣了这名年轻人购买毒品,并承​​诺支付1000万越南盾。

洪支付了路费,于是Thanh租了一辆车前往Tri Le乡。Cho从Thanh那里拿到6000万越南盾后,派人把30包毒品(共重630克)送到买家手中。之后,Thanh将毒品运到荣市,并凭借证据被警方逮捕。

根据Thanh的证词,警方逮捕了Phan Trung Hung,并搜查了他的家,缴获了0.09克毒品。在Cho的家中,警方发现了其私藏的近1克毒品。

对播下“白色死亡”种子的人进行适当的惩罚

鉴于上述行为,三名被告人潘忠兴、梅文清、赵嘉霞因犯非法贩卖毒品罪被提起公诉。此外,潘忠兴、赵嘉霞还因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提起公诉。

在证人席上,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三名被告人承认自己是同狱犯人。刑满释放后,三名被告人出于贪婪,实施了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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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被告出庭受审。图片:Tran Vu

作为案件的发起人,被告人洪某在法庭询问贩毒资金来源时,称是积蓄。“我刚出狱,哪来的这么多钱买毒品?”被告人面对法庭的追问,始终保持沉默。洪某表示出狱后自己做过一些兼职工作维持生计,但并未透露具体情况。

被告第七次出庭时,显得相当平静。然而,当陪审团问他为何如此高龄再次犯罪以及何时才能改过自新时,洪某却保持沉默。事后,被告解释说,他原本打算努力工作,结婚生子,像同龄人一样过上稳定的生活。然而,由于对犯罪记录的自卑感以及想要快速赚钱的心理,被告犯了同样的错误。

庭上,法官提醒被告:“知错就改,为时已晚。”被告应及时止损,报答亲​​人,开启新生活。人生只有一次,别把自己埋在牢笼里……听到这些劝诫,被告沉默不语。被告洪某表示悔恨,请求法庭考虑减轻刑罚。这位被告承诺今后不再犯罪,努力改正错误,开启新生活。

这位曾经吃过比家常饭还多牢饭的人的承诺是否真诚不得而知,但考虑到原告系累犯,情节加重,人民法院以买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两项罪名,判处潘忠兴无期徒刑。同案两名被告人梅文清、贾夏秋也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

45岁,7次入狱,这对洪秀全来说,是一个惊人的数字。这体现了他放荡的生活和对法律的漠视。对于一个为了生计而选择为他人播下“白色死亡”种子的人来说,终身监禁是再合适不过的刑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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