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德忠在省人民委员会六月例会上的总结

义安省人民委员会 DNUM_ABZAHZCACC 15:55

(Baonghean.vn)- 2022年6月24日,省人民委员会召开6月份定期会议,由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德忠主持。省人民委员会委员、省人民议会各委员会委员;各有关部门、行业、单位以及各县、市、镇人民委员会领导出席会议(在线)。

会议上,省人民委员会听取并评论了以下内容:关于2022年5月份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和副主席会议结论通知执行结果的报告、2022年5月份专题工作会议的报告;关于根据第2416/QD-UBND号决定工作组和2022年促进经济增长工作组任务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审查省人民委员会方向和管理工作、今年上半年经济社会状况、2022年下半年任务和措施及其职权范围的报告。

2022年6月省人民委员会例会概况。图片来源:范邦

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德忠听取各厅、部门、县、市、镇人民委员会的报告和会议讨论的意见后,作出如下结论:

一、2022年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下半年重点任务及措施

1. 优异的成绩

——各级各部门按照安全第一、灵活应对、有效控制的方针,集中力量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做好疫苗接种工作。

- 总产品增长率预计增长8.44%。其中:农林渔业部门预计增长4.14%;工业及建筑业部门预计增长11.65%(其中工业部门预计增长12.67%);服务业部门预计增长9.22%;产品税减产品补贴预计增长5.22%。

- 预计预算收入达10.100万亿越南盾,达预算的67.4%。其中:国内收入达9.162万亿越南盾,达预算的66.9%;进出口收入达9.37万亿越南盾,达预算的72.1%。

——招商引资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截至2022年6月15日,新批项目50个,调整项目59个;新批和增资总额达26.4354万亿越南盾,其中新批资金13.2567万亿越南盾,项目数增长13.64%,投资总额增长1.68倍。

——服务业复苏势头强劲:商品零售总额预计同比增长28.83%,服务收入预计同比增长25.55%。预计接待游客量将超过400万人次,同比增长134%;货物出口总额预计超过11.2亿美元,同比增长24.4%。

- 2022年前6个月,2个县级单位被认定为完成/达到新农村标准(黄梅镇和琼吕县)。

——文化社会领域重点工作:完成2021-2022学年计划;组织考试,确保严肃性和安全性。成功举办纪念胡志明主席诞辰132周年系列活动。重点创造就业机会。重点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周到及时地开展关爱政策对象、弱势群体、贫困人口和劳动者的活动。

——省、县人民委员会的管理和运行工作取得显著进步,更加有力、更加集中。

——政治安全、社会秩序和社会安全得到保障。

2. 困难与局限性

——投入品价格上涨,特别是汽油和石油价格高企,对当地生产经营、建设投资和人民生活造成较大影响。

——补偿和拆迁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一些项目特别是重点项目实施进度与要求相比仍然偏慢。

——国家在土地、资源、矿产等一些领域的管理仍然不够到位,违法行为较多,引起社会不满。

——着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改善投资营商环境,但成效不大,没有达到既定要求。一些地方党委和部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有真正重视和彻底解决。

三、2022年下半年重点任务和措施

3.1. 集中领导和指导落实年初确定的任务和解决方案,密切关注管理增长情景,力争在 2022 年实现最高目标。

——各部门、各地方集中力量完成政府指示任务,如有效落实经济社会恢复发展计划;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不主观疏忽,特别是按计划开展疫苗接种工作。卫生部门积极主动、按规定招标采购设备、物资和药品。

- 集中按照既定计划落实省委、省人民议会、省人民委员会批准的项目、计划和决议。

3.2.重点完成省人民委员会负责提交省人民议会会议审议的内容,确保质量和进度。

——各部门、各分支机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认真参加会议、座谈会;主动参与汇报、解释、澄清省人民议会代表、选民和社会关心的问题;主动准备省人民议会会议的质询内容并答复质询。

——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室审查并督促各部门、各行业准备报告、决议草案,确保质量和进度,提交省人民议会会议审议。

3.3.抓紧落实、完成省委、省人民委员会交办的重要关键任务,确保质量、按时完成。

- 计划投资部:

+ 完成2021-2030年省级规划草案文件,展望2050年,建议省人民委员会于2022年7月提交国家规划评估委员会。

+ 集中按照既定计划落实省人民委员会2022年6月2日第348-KH/TU号计划,总结落实政治局第26-NQ/TW号决议10年的情况(包括总结报告及讨论内容草案)。

+ 按时完成关于落实越共中央政治局2004年8月16日第39-NQ/TW号决议的总结报告和讨论报告草案。

+配合办公室、省委及相关部门、分支机构完成省委常务委员会报告及相关文件,服务政府总理在义安省的工作计划。

- 采取措施消除 Cua Lo 深水港项目(分配给东南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和荣市机场升级扩建项目(分配给交通部)基础设施中的瓶颈。

3.4.督促加快实施进度,特别是重点项目;推动公共投资资金到位。

- 重点加快推进南北高速公路项目、沿海公路项目、义安肿瘤医院项目等重点项目进展。

——各部门、地方、投资者审查并消除每个项目面临的困难和障碍,加速2022年公共投资资金的到位。

-计划投资部继续审查项目的支付能力,制定转移部分或全部计划的计划,力争完成100%的支付计划目标。

——集中实施好三大目标计划,确保目标正确、目标明确、效果显著;必须整合资金来源,避免资源分散、分散投资。

3.5.推进行政改革,加强国家管理,严格执行行政纪律和行政秩序。

——各部门、各地区,特别是各级领导,要重视履行国家管理职能,严格把控干部、公务员的各项任务,特别是涉及群众和企业的问题,确保服务精神。推进行政改革,实施数字化转型,确保公共服务和行政程序公开透明,为群众和企业创造最大便利条件。要注重培养干部、公务员和公务员的思想意识、责任感和公德心,严肃处理违规行为。

-制定2023年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确保其完整性和及时性。

- 集中同步、大力实施提高省级竞争力(PCI)、地区和部门竞争力(DDCI)的解决方案。

3.6.保障国防安全、社会秩序和安全。

——省公安机关继续履行职责,维护本地区安全、秩序;及时发现并严厉处理干部、公务员、公务员在国家管理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行为。

——省军事指挥部重点按照既定计划在省和县两级实施防区和民防演习。

II. 本地推荐

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行业按照职责任务,负责研究处理地方提出的建议、意见。

三、省人民委员会的权限内容

1.报告回顾2022年上半年省人民委员会的方向与管理工作;2022年下半年的方向和主要任务。

省人民委员会一致通过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的报告草案。责成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室完善报告草案,并建议省人民委员会按规定提交省人民议会。

2.关于2022年上半年社会经济状况及2022年下半年主要任务和措施的报告以及省人民议会关于落实2022年下半年任务的决议草案。

省人民委员会一致批准计划投资局准备的报告草案和决议草案。责成计划投资局主持、配合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室完成报告草案和决议草案,并建议省人民委员会向省党委常务委员会、省党委执行委员会报告,并按规定提交省人民议会。

3.报告2022年上半年公共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任务。

省人民委员会一致通过计划投资厅编制的报告草案。责成计划投资厅配合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室完成报告草案,并建议省人民委员会按规定提交省人民议会。

4。关于乂安省2022年公共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及2023年公共投资计划预期需求的报告和省人民议会关于对乂安省2022年公共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及2023年公共投资计划预期需求的报告提出意见的决议草案。

省人民委员会一致通过计划投资厅编制的报告草案和决议草案。责成计划投资厅主持、配合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室完成报告草案和决议草案,并建议省人民委员会按规定提交省人民议会。

5.乂安省利用非国家预算资本实施投资项目(经济区和工业园区以外的项目)程序手册草案。

责成计划投资司认真研究吸收与会各部门、分局意见,印发指导手册,确保按规定程序、按权限办理。

6.乂安省经济区、工业园区外投资项目管理协调条例草案。

省人民委员会一致通过计划投资厅编制的条例草案。责成计划投资厅配合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室完成条例草案,并建议省人民委员会予以公布。

7.省人民委员会关于落实省委 2022 年 3 月 2 日第 08-NQ/TU 号决议关于加强党对乂安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2022-2030 年)的计划草案。

省人民委员会一致批准了自然资源与环境厅编制的规划草案。责成自然资源与环境厅配合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室完成规划草案,并建议省人民委员会予以公布。

8.省人民议会关于批准乂安省土地法第62条第3款规定的需要收回土地的工程、项目清单的决议草案。

省人民委员会一致通过资源环境厅拟定的决议草案。责成资源环境厅配合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室完成决议草案,建议省人民委员会按规定提交省人民议会审议(对于共计12个工程项目、总面积268.95公顷的工程项目,在提交省人民议会审议前,需征求省委常务委员会和省委常务委员会的意见)。

9.省人民议会关于根据《土地法》第58条第1款规定改变水稻种植地、防护林地、特殊用途林地用途,在义安省实施工程和投资项目的决议草案。

省人民委员会一致通过资源环境厅拟定的决议草案。责成资源环境厅配合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室完成决议草案,并建议省人民委员会按规定提交省人民议会审议(对于需改变4.73公顷水稻种植用地用途的3个工程项目,在提交省人民议会审议前,须征求省委常务委员会的意见)。

10.省人民委员会关于“2022-2025年期间发展社会化医疗保健工作,提高疾病预防、医疗检查和治疗质量,改善乂安省人民健康水平”的项目草案。

省人民委员会一致批准卫生厅制定的计划草案。责成卫生厅配合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室完成计划草案,并建议省人民委员会予以公布。

11.省人民议会关于将森林用途转为其他用途以在义安省实施工程和项目的政策的决议草案。

省人民委员会一致通过农业与农村发展厅起草的决议草案。责成农业与农村发展厅配合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室完成决议草案,并建议省人民委员会按规定提交省人民议会。

12.省人民委员会关于颁布关于修改和补充 2018 年 11 月 26 日第 393/2018/QD-UBND 号决定中关于颁布关于协调解决义安省宗教相关问题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部分内容的决定草案。

省人民委员会一致通过宗教事务委员会制定的决定草案。责成宗教事务委员会配合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室完成决定草案,并建议省人民委员会予以公布。

以上是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阮德忠在2022年6月份例会上的结论。省人民委员会通知各厅、部门、领域、县、市、镇人民委员会知悉并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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