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服宜禄县行政程序控制方面的限制
(Baonghean.vn)- 通过对行政程序控制工作的检查,代表团认为,义禄县人民委员会和乡人民委员会基本遵守规定,满足行政改革的要求,很好地为人民服务。
9月19日至20日,检查该省行政程序控制工作跨学科代表团在宜忠、宜龙两乡以及宜禄县人民委员会部分分支机构进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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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隆乡人民委员会接待和结果交付处的行政程序公开符合规定。 |
2016年,宜禄县人民委员会颁布多项指导性文件,统一、同步开展全县行政程序控制工作;成立检查组,组织对15个单位的司法工作与行政程序控制相结合情况进行检查。
在县领导的重视下,从县到乡一级行政审批事项管理联络点体系得到完善。县、乡人民委员会受理、结果反馈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工作基本完成,符合规定,满足行政改革要求。
受理及结果反馈部门行政手续的办理,按照行业法律规定和行政改革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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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有些记录尚未按照第 23/2015/ND-CP 号法令的规定进行处理。 |
宜禄县人民委员会还审查了219项行政手续,其中118项已在该县一站式电子信息门户网站上发布。检查显示,大多数行政手续记录均按规定办理,部分记录的办理时间有所缩短。此外,县人民委员会已使用软件管理记录,并监控行政手续的接收和处理情况。
在接收和办理行政手续方面,自2015年初至2016年8月底,宜禄县人民委员会共收到44,990份文件。其中,按时处理42,736份,逾期293份,正在处理1,961份。
但乡镇人民委员会受理和办理行政手续场所的行政手续管理工作没有按规定落实,有的公开内容不齐全,缺少申请表、附表,收费标准公开不齐全或者不按规定(申请文件已经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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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团评估认为,义禄县人民委员会接待和结果交付部门的行政手续办理符合规定。 |
部分地区行政手续的受理和办理不符合第63/2010/ND-CP号法令中关于职责的规定。在乡镇,仍然存在申请补充材料不符合规定(材料内容超标)、申请材料法律形式不符合规定、申请材料数量错误等问题。
行政程序审查已经展开,但尚未有文件要求主管部门就其管辖范围内的行政程序的修改、补充、替换或废除提出建议。目前尚无有效的举措或解决方案来简化行政程序,以减少组织和个人的不便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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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与宜禄县人民委员会共同公布检查结果并讨论检查相关内容。 |
检查组对宜禄县在行政程序控制工作中取得的成就给予充分肯定,并建议今后一段时间内,该县应注意拨付资金用于县、乡两级行政程序控制活动;加强组织县、乡人民委员会干部和公务员的专业培训和行政程序控制技能培训;及时克服检查组指出的缺点和局限性。
阮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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