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党鼓励和保护干部不为私利而“跨越界限”时
党要有机制保护那些敢于“冲破藩篱”,以纯粹的、非盈利的动机提出共同发展的突破性政策的干部。
上周末,中央书记处常委武文赏代表中央政治局签署并颁布了中央政治局第14号关于鼓励和保护为人民服务、富有创造力和奉献精神干部的政策的决议。该决议旨在大力激发干部队伍的责任感、奉献精神、创新精神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此前,7月28日,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签署颁发了关于党的检查、监督和纪律工作的第22-QD/TW号规定,强调:检查监督工作不仅要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还要发现新的积极因素,以弘扬和保护正确事物,保护敢想、敢做、敢担当、敢于突破、为共同利益而努力的好人和好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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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VOV |
至此,鼓励和保护“六个敢于干部”的政策——党的十三大决议中一项非常新颖的内容——正式具体化,为该政策上升为法律法规奠定了基础,为尽快复制模式、取得突破性进展创造了法律基础。
那么,干部的“六个敢”是什么呢?就是敢想、敢做、敢说、敢担当、敢闯、敢创新、敢于对抗。简而言之,这些干部敢于“突破壁垒”,为了共同发展提出突破性的政策,动机纯粹,不为私利,党需要有机制来保障他们。
历史时刻需要历史人物。1986年革新开放前夕,时任胡志明市委书记的阮文灵(后任总书记)曾“打破常规”,试点取消中央补贴机制,赋予企业自主权,开创了伟大先河,为胡志明市经济带来了突破。
如今,新冠肺炎疫情肆虐,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我们看到许多地方领导人敢于“打破常规”,做出大胆决策,比如坚江省领导人解决了生活必需品流通问题;金瓯省领导人提议为受疫情影响的民众提供水电补贴;最近,胡志明市第七郡和古芝县的领导人率先采取多项创造性措施,带领两地率先控制疫情……
那种“水滚火烧”的局面,也见证了干部们等待、依赖、不敢做、不敢决断。也有很多干部站在十字路口,想做点什么来解决新的需求,却又被政策机制所束缚。所以,最稳妥的办法就是不做,这样就不会犯错。所以,当党“开绿灯”、解开这个结的时候,干部们就会更加自信、更加坚定,勇于创新、突破,为地方乃至国家的发展目标而努力。
但敢想、敢做、敢闯,并不意味着铤而走险、事不汇报、“先砍后报”。要利用创新创造,为自己和利益集团谋取利益……近年来发生的重大经济案件的现实表明,不少地方领导,尤其是大城市领导,因“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而被审判。即使他们没有因贪污受贿而受审,人们仍然在他们身上看到了个人利益和集团利益的“影子”。
答案在政治局的总结中更加清晰。创新创造难免会犯一些错误,但如果这些错误不是当事人为了个人利益而故意造成的,比起那些打着“创新”旗号、进行腐败和谋取私利的人,更容易让人同情和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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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机制,鼓励和保护敢想、敢做、敢闯、敢担当、充满活力、敢于创新、敢于创造的干部队伍。图片来源:越通社 |
中央政治局第14号文件明确指出:干部提出的创新创造建议,应当向所在党委、机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经主管部门研究决定,在不违反党章和党的纪律、规章制度的前提下,组织实施或者试点。党委、党组织、机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领导集体应当注意为干部落实这些建议提供资源支持,创造良好条件。
当引航员未能实现或部分实现既定目标,或遭遇风险、损害时,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查明主客观原因,公正评估,妥善处理。如实施符合政策、动机纯正、符合公共利益,可考虑免除或减轻责任。
政治局会议结论还提出,要给予表彰和适当奖励;要优先安排和使用思维创新、工作方法突破、富有创造力、工作高效的干部。
在实现2045年建成发达高收入越南的目标的道路上,我们必须克服当前和长远的诸多困难和挑战。在这一道路上,我们需要一支“坚守初心,适应变化”的领导班子,正如胡志明主席所言。党要鼓励和保护他们勇于创新,秉持赤子之心,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