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销售超过一百万越南盾的商品难以征税
如果对超过100万越南盾的商品征税,卖家有很多方法可以“逃避”,但专家担心管理成本会大于收入。
面对向商品价值超过一百万越南盾的卖家征收比例税的提议,许多网络商家对其可行性表示怀疑。
张孟阳先生(Facebook 上一家科技产品网店的老板)表示,大多数店主可以通过不公布商品售价来规避法律。“卖家和买家通常会在邮箱里互相告知价格,这对于管理机构来说很难执行。”
专门在网上销售品牌鞋的Thu An女士表示,她已受邀与胡志明市税务部门合作,并已完成一些纳税申报手续。但她表示,面对上述提议,她将不得不想方设法“避税”,例如降低产品价格、通过现金交易减少商品销售额、将钱汇给亲戚等等。
一位电商专家建议税务机关在计算税额之前应仔细考量。“电商行业需要精准计算规模,以确定其是否发展到足以征税的程度,”他说道。这位专家认为,假设是时候征税了,接下来的问题是可行性。“征税的一大目标是确保运营成本远低于实际收入,”他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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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Facebook 上征收销售税很困难。 |
针对这一问题,信息传媒部长张明俊11月17日在国会答问会上表示,谷歌有与在YouTube上发帖的人分享广告费的政策,有些人认为这是“轻松的工作,但有收入”。
“通过这些网络投放的广告收入非常巨大,每年超过 1 亿美元,但我们却不缴纳任何税款,”他说。
信息通信部要求国内内容制作者认真考虑将独家产品放在跨境平台上,因为这会无意中帮助全球社交网络夺走越南网络运营商的发展机会。
与此同时,国家管理机构还协调管控跨境交易和平台广告;管控与Facebook、Google的业务往来和纳税。
胡志明市税务局也承认,目前针对这些活动的税收政策机制尚不完善,主要的征税方式仍然是单位和个人自行申报、自行计算、自行缴纳,从而导致税收政策的不平等。通常情况下,世界各国所有交易都通过银行账户进行,因此收入控制和征税更加容易。而在越南,由于现金交易仍然较为普遍,因此这一比例并不高。
对于税务机关向Facebook上的企业征税的可能性,胡志明市税务局领导承认,这一计划的目标是落实公平原则,也就是说,如果你做生意,你就必须履行纳税义务,至于收多少,则取决于实际的业务情况。
许多专家认为,向 Facebook 卖家征税并非易事。目前,每个组织和个人都可以在社交网络上拥有多个不同的商业账户。买卖主要以现金进行,因此难以监控。更不用说区分商家使用 Facebook 的目的是什么,是用于咨询、营销还是销售产品和服务。此外,有些人在 Facebook 上做生意是作为季节性工作或赚取额外收入,那么税收应该如何管理呢?
“实际上,很多人只是用Facebook做广告,把它当成一种新的销售方式。他们还在外面有仓库和营业点,而且已经向预算申报纳税了。”税务总局的一位代表说道。
此外,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管理司副司长谢氏芳兰女士也确认,税务部门无意向所有电商平台的经营者征税。“这只是财政部发布的征求意见的一份法律草案,但我确认税务机关不会提出向学生征税的问题。根据这些提案,并非所有在Facebook上开展业务的人都需要纳税。”兰女士说道。
该人士还表示,胡志明市和河内税务局向一些个人发出通知,帮助他们了解自己的纳税义务后,数千名企业主响应了这一呼吁。
据VNE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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