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高速公路资源调动困难
财政部评估,东部地区南北高速公路建设投资项目的实施“尚未论证同步实施的可行性”。
此外,财政部领导还对交通运输部此前提出的委托越南高速公路总公司(VEC)和九龙总公司(CIPM)调动资源投资多个子项目的提议表示担忧。
难以选择投资者?
具体而言,根据发给政府办公厅的文件,财政部领导表示,上述项目共包含20个子项目,其中11个项目将在2017-2020年期间单独实施。在这11个项目中,8个为BOT(建设-运营-移交)项目,3个为公共投资项目。
然而,金融部门代表也援引交通运输部的评估,称此次招标选择投资者尚不能立即确认成功。事实上,交通运输部门已组织了油桥-潘切高速公路项目和胡志明市环城公路3号线新文-仁泽段的招标选择投资者……但均未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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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交通部门领导也建议:如果招标机构无法选定投资者,场地清理工作仍按计划进行。
政府债券资金近42万亿越南盾将用于以公共投资的方式投资宁平—清化、油桥—潘切等路段的一批急需子项目。公共投资完成后,主管部门将以特许经营的方式遴选投资者进行运营和开发;募集的资金将继续用于后续路段的投资。
此外,交通运输部领导还建议委托VEC和CIPM两家国有独资企业调动资源投资建设一批子项目。
对于交通运输部上述计划,财政部领导表示,南北高速公路项目的实施,并不具备同步实施的可行性。
另一方面,目前财政部门领导坦言,VEC和CIPM的资金仍然非常有限。事实上,国家预算仍然需要垫付资金来偿还VEC投资项目的到期贷款,部分贷款由于VEC无力偿还债务而被转拨。与此同时,CIPM仍然主要以委托管理使用国家预算资金的项目的形式实施。
财政部报告指出:“因此,指派VEC和CIPM调动资源投资南北高速公路项目的部分路段几乎不可行。”
道路使用费:对向两套
基于上述评估,财政部领导建议政府办公厅向政府总理报告,考虑不提出委托VEC和CIPM调动资源进行投资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并提交国会。
此外,该机构还建议委托交通运输部专门评估预计以BOT合同形式实施的子项目的财务可行性。对于财务计划难以通过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形式实施的项目,财政部建议以公共投资方向实施。
关于以特许权形式招标选择公共投资项目投资者的提案,财政部领导要求审议该方案的合理性。该部门代表表示,这些项目是使用政府债券资金的项目,审议其合理性是为了确保符合《国家预算法》和投资形式的规定。
此前备受关注的一个重要部分是道路使用价格。在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交通运输部建议政府向国会提交批准“服务价格上涨由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合同确定,合同中规定的价格保持不变”的机制。
对于上述内容,财政部领导确认,在参与评论的文件中,该部门建议不将上述内容写入提交国会的报告,因为上述规定不符合道路使用价格监管权限和形式。
据此,财政部代表要求交通运输部向政府和国会负责上述南北高速公路项目拟议的道路使用价格。
据VietnamPlus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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