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40%的外商直接投资企业选择仲裁解决纠纷。
(Baonghean.vn)——以上信息来自10月2日上午举行的“4.0时代通过仲裁和调解解决商业纠纷研讨会”,该研讨会由国际金融公司(IFC)与越南国际仲裁中心(VIAC)和越南工商会(VCCI)义安分会联合举办。
本次研讨会旨在帮助商界人士学习有效、安全的纠纷解决方式,从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除了商业协会、当地企业和企业家之外,参加研讨会的还有国际金融公司、世界银行、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国际仲裁中心等机构的领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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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研讨会的代表。照片:Phu Huong |
根据2015年《民事诉讼法》和关于商业调解的第22/2017/ND-CP号法令的规定,越南已建立起一套明确的商业纠纷解决法律框架。这些法律文件的颁布也使2005年6月2日越南政治局关于2020年前司法改革战略的第49-NQ/TW号决议制度化,该决议强调“鼓励通过谈判、调解和仲裁解决某些纠纷;法院通过裁定承认此类解决方案来支持这些做法”。
根据世界银行最近的一项调查,越南在合同执行率方面在190个国家中排名第66位;在信贷获取方面排名第29位。这些数据表明,越南企业的营商环境较好,纠纷解决机制也更加快捷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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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南义安工商会主任Phi Trong Duc先生表示:目前,许多企业仍不清楚如何通过仲裁和调解解决商业纠纷。照片:Phu Huong |
根据PCI 2016年和2017年的报告,企业的新趋势是优先选择诉讼以外的纠纷解决方式,其中商业仲裁是首选。例如,在外国投资(FDI)领域。据估计,约有 40% 的企业选择仲裁来解决纠纷。
然而,商业调解对于企业和企业家来说仍然是一个相对较新的问题,直到 2017 年 2 月颁布了第 22/2017/ND-CP 号法令;越南国际仲裁中心下属的第一个调解中心也于 2018 年 4 月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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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兰英服装公司出品。摄影:秋玄 |
在研讨会上,企业对商业调解方法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企业领导人了解了以下内容:现行法律及法院部门对仲裁和调解争议解决机制的支持;商业仲裁和调解——企业为何应选择它们?;企业在使用仲裁和调解机制解决争议时需要注意的事项;《民事诉讼法》中关于承认庭外调解结果的程序的相关内容;以及关于商业调解的第22/2017/ND-CP号法令。
值此之际,越南义安工商会组织了新会员证书颁发仪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