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公社主席不组织土地纠纷调解能被起诉吗?
我和邻居发生了土地纠纷。如果我想向法院提起诉讼,必须有调解记录。我已经向乡人民委员会提交了一份调解土地纠纷的申请,申请已经一个多月了,但乡人民委员会主席至今仍未组织调解。那么,我可以起诉乡人民委员会主席未组织调解土地纠纷吗?这是居住在义安省的胡玉英先生关心的问题。
回复:根据2024年《土地法》第235条第2款规定,乡级人民委员会主席负责组织解决其所在地的土地纠纷。乡级人民委员会土地纠纷调解程序自收到土地纠纷解决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
根据现行《行政程序法》第三条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行政行为是国家行政机关、国家行政机关主管人员或者被授予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机关、组织依法履行或者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任务或者公共职责的行为。被诉行政行为是指上述影响机关、组织或者个人合法权益行使的行为。
根据上述规定,您提到的乡级人民委员会主席不组织基层调解土地纠纷的行为,属于行政诉讼的范畴。因此,您有权对乡级人民委员会主席的这一行为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