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公社主席不组织调解土地纠纷能被起诉吗?
我和邻居发生了土地纠纷。如果我想向法院提起诉讼,必须有调解记录。我已经向乡人民委员会提交了一份申请,要求调解土地纠纷,已经一个多月了,但乡人民委员会主席至今仍未组织调解。那么,我是否可以起诉乡人民委员会主席未组织调解土地纠纷呢?这是居住在义安省的胡玉英先生关心的问题。
回复:根据2024年《土地法》第235条第2款的规定,乡级人民委员会主席负责组织解决其所在地的土地纠纷。乡级人民委员会土地纠纷调解程序自收到解决土地纠纷的申请之日起不超过30日内进行。
根据现行《行政程序法》第三条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行政行为是国家行政机关、国家行政机关的负责人或者受委托履行国家行政管理职责的机关、组织依法履行或者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任务或者公共职责的行为。被诉行政行为是指上述行为影响机关、组织或者个人依法行使权利和合法利益的行为。
根据上述规定,您提到的乡级人民委员会主席不组织基层调解土地纠纷的行为,属于行政诉讼的主体。因此,您有权对乡级人民委员会主席的这一行为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