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嫌疑人因伪造文件帮助一些年轻球员“谎报年龄”参加宋兰义安俱乐部比赛而被起诉
乂安省公安局侦查安全局刚刚下达了对该案提起公诉的决定,以“伪造机关、组织文件;使用假机关、组织文件”罪名对阮氏秋(1984年生)提起公诉,以“伪造机关、组织文件”罪名对陈国勇(1971年生)提起公诉。
此前,乂安省警方在抓捕过程中接到举报,称乂安省宋兰足球俱乐部部分年轻球员为参赛“欺骗年龄”,影响了全省安全秩序,同时也损害了部分部门、分支机构和行业的声誉,损害了俱乐部的足球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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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省公安局的直接领导下,安全侦查局已核实、调查并查明了此案。调查发现,多名嫌疑人是年轻球员的亲属、家人……他们伪造出生证明、学历证明等记录和文件,以获取参加宋兰义安俱乐部选拔、训练和比赛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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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所收集的证据材料,安全侦查局于2025年3月21日作出决定,对案件提起公诉,对居住于新岐县奇山乡的阮氏秋(1984年出生)和居住于新岐县奇山乡的陈国勇(1971年出生)分别提起公诉和诉讼,罪名是“伪造机关、组织文件;使用伪造机关、组织文件”,依据《越南刑法》第341条第2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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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阮氏秋儿供述,为了让自己的子孙后代到宋林义安拳馆练习和比赛,阮氏秋儿本人还伙同陈国勇等人伪造文件、证件,欺骗拳馆负责人和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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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