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公社官员贪污近5300万越南盾危重病人救助金
按照程序,Kien收到这笔款项后,应当按照规定向符合领取条件的人员进行支付。然而,Kien却利用自己作为文化社会官员的职务之便,故意违反公务。
1月31日,广南省威盛县警察局侦查警察局宣布,已对被告人阮廷建(1984年出生,居住于威盛县三春一乡)作出起诉决定,并下达禁止其离开居住地的命令,理由是其“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违反了《刑法》第356条的规定。
初步调查结果显示,Kien是Tam Xuan 1乡的一名文化社会官员,负责劳动-战争伤残人员、社会保护领域工作,在Tam Xuan 1乡开展社会保护活动和消除饥饿、减贫计划。

根据2020年12月24日Nui Thanh县人民议会关于该地区五年社会经济发展(2021-2025年)的第100 / NQ-HDND号决议,决定支持Nui Thanh县人民委员会主席处理重病案件后,Kien被指派前往Nui Thanh县劳动荣军与社会部,为居住在Tam Xuan 1乡的重病案件接收资金和受助者名单。
按照程序,Kien收到资金后,必须按规定向符合领取条件的人员发放资金,并在领取资金时签署领取名单。然而,Kien利用其文化社会部门官员的职权,故意违反公务,不履行分配给社会保障受益人发放援助金的职责,谋取私利,贪污近5300万越南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