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生产和销售假冒化妆品的女负责人
6月22日,岘港市警察局经济警察局发布消息称,已对涉嫌“生产、贩卖假冒化妆品”罪的阮氏美杏(1988年出生,居住于五行山郡美安坊)作出起诉决定,对涉案人员采取禁止离开居住地的预防措施。
此前,岘港市警察局经济警察局第四大队与 Thac Gian 区警察局配合对 Hanh Nguyen 美容贸易服务有限公司总部(地址:Nguyen Hoang 134-136,Hanh 为董事)进行突击检查。
在这里,当局发现了各种类型的护肤品 1,300 多种;用于倾倒化妆品的不锈钢托盘;以及 3,000 多个盒子、包装、生产标签……价值近 4 亿越南盾。


警方经调查发现,自2019年至今,Hanh女士虽未持有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但仍订购包装,购买来历不明的粉底液,并以自有品牌进行倾析和包装。鉴定结果显示,“新一代高级美白防晒粉饼纳米美白霜”产品不符合产品标签上所宣传和标明的质量标准。

根据第98/2020/ND-CP号法令第3条第7款b点规定,阮氏美行的行为构成假冒伪劣产品罪。目前,岘港市警方侦查局正在继续扩大案件侦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