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买卖发票、文件案再起诉3名被告人
三名被告人Nhan、Tram Anh、Nga订购并购买了近130张假增值税发票,以发票总金额的6.5%至9%不等的价格转售给公司,非法获利近1亿越南盾。
7月30日,平阳省公安局调查安全局对3名涉案人员作出起诉决定,签发搜查令,并采取禁止人员离开住所的措施。非法交易发票和文件国家预算由 Duong Thanh Thuy 负责征收。
该决定、裁定已经同级人民检察院批准。

据安全侦查局消息,新起诉的三名嫌疑人分别是阮怀仁(2000 年出生,居住在平福省)、邓陈英(1993 年出生,居住在平福省)和阮氏秋娥(1996 年出生,居住在平福省)。
这些人因“非法交易发票和文件以支付国家预算”的行为,根据《刑法》第 203 条被起诉。
调查显示,2023年11月,阮怀仁、邓镇英得知平福省部分企业需要购买增值税发票,以合法化进项货物申报,便与阮氏秋娥串通寻找并订购增值税发票。
随后,Nga与Duong Thanh Thuy取得联系,商定价格,购买了近130张假发票,以发票总金额的6.5%至9%不等的价格转售给有需要的公司,非法获利近1亿越南盾。
此前,2024年5月,平阳省公安局侦查安全局对杨青翠(1985年出生,居住于平阳省顺安市)实施了起诉决定,以“非法买卖发票和文件用于支付国家预算”罪名对其发出禁止离开居住地的命令。

侦查结果查明,被告人杨青水使用通过社交网络购买的公民身份证,到该省计划投资厅注册成立18家公司,目的是将增值税专用发票(无随附货物)以发票上税前金额3%-5%的比例卖给其他需要购买发票申报进项税的公司,以达到偷税、骗税的目的。
平阳省公安局安全调查局将继续扩大案件调查范围,依法处理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