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买卖发票、文件案再起诉3名被告人
三名被告人Nhan、Tram Anh、Nga订购并购买了近130张假增值税发票,以发票总金额的6.5%至9%不等的价格转售给企业,非法获利近1亿越南盾。
7月30日,平阳省公安局调查安全局对3名涉案人员发出起诉决定、搜查令、采取禁止人员离开住所等措施。非法交易发票和文件由 Duong Thanh Thuy 负责征收国家预算。
决定、命令已经同级人民检察院批准。

据安全侦查局消息,新近被起诉的三名嫌疑人分别是阮怀仁(2000 年出生,居住在平福省)、邓陈英(1993 年出生,居住在平福省)和阮氏秋娥(1996 年出生,居住在平福省)。
这些人根据《刑法》第 203 条因“非法交易发票和文件以支付国家预算”的行为而被起诉。
调查显示,2023年11月,阮怀仁、邓镇英得知平福省部分企业需要购买增值税发票,以合法化进项货物申报,便与阮氏秋娥合谋寻找并订购增值税发票。
随后,Nga与Duong Thanh Thuy取得联系,商定价格,购买了近130张假发票,以发票总金额的6.5%至9%不等的价格转售给有需要的公司,非法获利近1亿越南盾。
此前,2024年5月,平阳省公安局调查安全局对杨青水(1985年出生,居住于平阳省顺安市)实施起诉决定,对其“非法买卖用于支付国家预算的发票和文件”罪名不予起诉,并下达禁止其离开居住地的命令。

侦查结果查明,被告人杨青水使用通过社交网络购买的公民身份证,到该省计划投资厅注册成立18家公司,目的是以税前发票金额3%-5%的税率向其他需要购买发票申报进项发票的公司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无随附货物),以达到偷税、骗税的目的。
平阳省公安局调查安全局将继续扩大案件调查范围,依法处理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