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顺省扰乱公共秩序案的起诉
6月15日,平顺省警方调查警察局作出决定,以“扰乱社会秩序、破坏财产、拒捕执勤”等罪名对该案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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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财产和政府办公室被烧毁和摧毁。 |
检察机关将对6月10日至11日在平顺省绥丰县潘里夸镇和藩切市发生的聚集性、破坏财产和袭击安全部队事件的相关问题进行调查、澄清和处理。
平顺省警察局发言人、参谋长阮文牛上校表示,目前,省警察局已指示侦查警察局、绥风县警察局、北平县警察局、藩切市警察局紧急调查此案,整理案卷,对嫌疑人提起公诉,尽快将案件和嫌疑人绳之以法,起到震慑和教育作用。
平顺省警方还要求地方警方和专业部门集中力量,加强专业措施,确保安全有序,维护人民的和平生活。
阮文牛上校强调说:“该省警方已下定决心,绝不让类似事件在任何地方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