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性会计师因在三家公司逃税近800亿美元而被起诉
尽管黄某明知这些企业向个人销售进口产品,但他却将销售对象合法化为公司,以逃避税款。广治省税务局认定,这三家关联公司共偷税漏税近800亿越南盾。
8月16日,广治省公安厅侦查处作出决定,对总部设在老宝乡和海陵乡的3家有限责任公司涉嫌偷税漏税案件提起公诉。同时,该侦查处作出决定,对居住在溪山乡3B区的阮康黄(1976年出生)涉嫌偷税漏税提起公诉并予以临时拘留。
因此,2022年,调查机构核实了位于老宝乡南春德村的Tan Trieu T&P有限公司的逃税案件,并认定该公司会计阮强黄向许多其他与活体动物(如水牛、牛和猪)进口和贸易相关的企业提供会计服务,这些服务存在违反税收和发票法律的迹象。

在调查过程中,广治省警察安全调查局对发生在以下三家公司的“偷税漏税”案件提起诉讼:南春德村的79 Thinh Phat有限公司;老宝乡中钦村的LB Phu Trong有限公司;以及海陵乡龙雄村的江贤广治有限公司。
根据相关规定,采用扣除法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和合作社,在商业阶段向其他企业和合作社销售未加工的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和海产品,无需申报;计算并缴纳增值税,销售给家庭、个体经营者和其他组织和个人等其他实体,则必须申报并按5%的税率计算和缴纳增值税。
尽管阮强黄知道上述企业向个人销售进口产品,但他通过指示企业签署销售合同、向企业开具虚假发票以及记录 0% 的税率,使向企业销售合法化,从而逃避纳税。
然后,黄先生使用付款凭证代表公司记录付款,以便进行会计核算和税务申报。
广治省税务局认定,79 Thinh Phat 有限公司偷税漏税超过 473 亿越南盾,LB Phu Trong 有限公司偷税漏税近 320 亿越南盾,Giang Hien Quang Tri 有限公司偷税漏税 3.03 亿越南盾。
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