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会计师涉嫌为3家公司偷税近800亿被起诉
尽管黄先生知道这些企业是向个人销售进口产品,但他还是将销售行为合法化,转而向一家公司销售,以逃避纳税。广治省税务局认定,这三家关联公司逃税近800亿越南盾。
8月16日,广治省公安局侦查局对涉及总部设在老堡乡和海浪乡的3家有限责任公司逃税的案件作出起诉决定。同时,对居住在溪山乡3B区的阮姜黄(1976年出生)因逃税罪作出起诉决定并签发逮捕令。
据此,调查机关于2022年核实了老堡乡南春德村Tan Trieu T&P有限公司发生的逃税案件,并查明该公司会计阮姜黄还为许多其他涉及水牛、奶牛、猪等活体动物进口和贸易的企业提供会计服务,有违反税收和发票法律的迹象。

调查期间,广治省警方调查安全局起诉了 3 起“偷税漏税”案件,分别发生在南春德村 79 盛发有限公司、忠钦村 LB 富忠有限公司(均属于老堡乡)和海朗乡龙兴村江贤广治有限公司。
按照规定,按照抵扣方式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合作社在商业阶段销售未加工的农、畜、水、海产品给其他企业、合作社的,无需申报、计缴增值税;销售给其他单位如家庭、商户、其他组织和个人等,则须按照5%的税率申报、计缴增值税。
尽管阮姜黄知道上述企业向个人销售进口产品,但他仍指示企业签订销售合同,向企业开具虚假发票,并记录 0% 的税率,使向企业的销售合法化,从而逃避纳税。
随后,黄先生使用付款凭证代表公司记录付款,以进行会计核算和纳税申报。
广治省税务局认定,79 Thinh Phat 有限公司偷税 473 亿越南盾,LB Phu Trong 有限公司偷税近 320 亿越南盾,Giang Hien Quang Tri 有限公司偷税 3.03 亿越南盾。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