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义安省一家企业因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未遵守停业令,被罚款 8000 万越南盾。

光伏 June 7, 2025 15:36

义安省人民委员会刚刚发布决定,对未遵守消防法规规定的长江A有限公司进行行政处罚。

具体而言,根据义安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裴清安于2025年5月28日签署的第43/QD-XPHC号决定,长江A有限公司(地址:荣市永新坊范元攸街17号)未遵守义安省公安机关消防救援局于2024年8月24日签署的第2428/QDTDC-PC07号决定。

该停工决定适用于上述公司的电缆和土建设备厂项目。然而,尽管停工令已下达,该公司仍继续运营。

因上述违规行为,Truong Giang A Company Limited 被依法处以 8000 万越南盾的罚款。

特稿刊登于《义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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