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区土地转让黑幕,骗子接踵而至?

April 13, 2017 14:30

(Baonghean)——许多受害者因为轻信而不幸落入“超级骗子”阮氏玉英的圈套。寻求正义、追回被骗钱财的路途极其艰辛。

被骗钱财难以追回

近期,《义安报》接连收到众多民众的举报,举报阮氏玉英(居住于荣市黎茂坊)涉嫌诈骗侵占财产。经核实和审查,民众举报内容属实。据悉,2016年6月,省公安局决定提起公诉;同年8月,荣市公安局决定以“诈骗侵占财产”罪对阮氏玉英提起公诉。

荣市公安局对案件进行整理后,向荣市人民检察院提请对阮氏玉英提起公诉,依据《刑法》第193条规定,以诈骗罪、侵占财产罪。

2017年2月,荣市人民法院以诈骗、侵占财产罪对阮氏玉英一案进行审理。合议庭认定,阮氏玉英诈骗3名受害人,侵占资金3.9亿越南盾,判处阮氏玉英有期徒刑8年,并责令其退还所有侵占资金。

1. Ông Nguyễn Huy Chất (xã Nghi Trường, huyện Nghi Lộc) đưa ra bằng chứng việc bà Ngọc Anh nhận của ông 160 triệu đồng nhưng không trả.  1. Ông Nguyễn Huy Chất (xã Nghi Trường, huyện Nghi Lộc) đưa ra bằng chứng việc bà Ngọc Anh nhận của ông 160 triệu đồng nhưng không trả.
1. 阮辉察先生(Nguyen Huy Chat,Nghi Loc 县 Nghi Truong 公社)出示证据证明 Ngoc Anh 女士从他那里收受了 1.6 亿越南盾,但没有归还。
2. 阮氏玉英女士出具的收据、付款承诺及担保。摄影:阮雄。

但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义禄乡居民阮辉查继续向多家机构发出请愿书。察先生说:“在我要求偿还1.6亿越南盾债务后,Ngoc Anh给了我一份经过公证的位于雄平坊24号街区第38号地块第38幅地图的副本,该地块的所有权属于Ngo Tien Hung和Nguyen Thi Ngoc Anh,并承诺如果我没有钱,我将以Nguyen Thi Ngoc Anh和她丈夫的名义将房屋、土地所有权证和其他土地上的资产抵押给我。由于意识到资产流失的迹象,我于2016年10月向雄平坊(荣市)人民委员会提交了一份不要转让上述地块的请愿书。我的请愿书得到了雄平坊人民委员会主席Nguyen Huu Dac先生的确认,然后我将其提交给了土地局。

当得知阮氏玉英夫妇位于兴平坊24号的土地被转让给他人后,阮辉察先生提起诉讼,称这是阮进雄先生和阮氏玉英夫妇为逃避债务而进行的资产处置行为。同时,兴平坊人民委员会和荣市土地使用权登记办公室的主管官员相互勾结,为阮氏玉英夫妇办理了土地转让。“仅用三天就办妥土地转让手续,这速度太快了,其中肯定有什么猫腻。” 察先生说道。

居住在荣市黎茂坊的陈清娥女士也持有同样的观点,她投诉政府借给 Ngoc Anh 女士超过 10 亿越南盾但尚未归还,并表示,政府处理 Ngoc Anh 女士和她丈夫的土地转让申请是在协助处置资产。

据阮氏玉英称,2016年11月,她向荣市人民委员会提交了一份请愿书,要求暂时中止阮氏玉英女士和她丈夫名下第24街区第38幅第38号地块土地使用权交易和财产所有权手续。

随后,荣市人民委员会于2016年11月14日发出第6458/UBND-TP号批示,要求自然资源与环境厅、土地使用权登记办公室和兴平坊人民委员会暂停办理上述地块的转让手续。因此,兴平坊人民委员会关于该地块无争议的确认是错误的。

Thửa đất, tờ bản đồ số 38 và ngôi nhà trên đất đã được vợ chồng Nguyễn Thị Ngọc Anh chuyển nhượng cho người khác trước khi bị tòa tuyên 8 năm tù giam. Ảnh: Nhật Lân
阮氏玉英和她的丈夫将这块地皮、38号地皮以及地皮上的房屋转让给他人,之后他们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照片:阮雄

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吗?

据悉,吴进雄先生和阮氏玉英女士的土地已于2015年11月15日由荣市人民委员会颁发土地使用证,证号为CC476949,位于荣市雄平坊第24区第38地块、第38幅,面积为98.6平方米。2015年11月26日,吴进雄先生和阮氏玉英女士已在军事商业股份制银行乂安省分行办理了土地使用证的抵押登记。

2017年1月16日,Hung先生和Anh女士在荣市土地使用权登记处办理了解除银行抵押的手续。同日,Hung先生和Anh女士申报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并经雄平坊人民委员会确认,该地块无任何争议、投诉或判决执行情况。Nguyen Duy Hung先生和Tran Thi To Hoai女士的土地转让合同已由富美兴公证处认证。

当被问及为何阮辉札先生要求不要转让上述土地但该区仍执行该项要求时,兴平区地籍官员阮达澳先生表示,该区在转让玉英女士的土地之前没有收到过任何来自辉札先生的请求?

区先生还表示,区长还要求 24 号街区检查并核实该地块的状况,随后区长梁文忠先生也根据要求确认了该地块没有争议,并且已经完成了所有税款的缴纳。

梁文忠先生说:“2017年1月16日早上,吴进雄先生来到我家,给了我一张村委会的收据,请村委会确认。我看到吴进雄先生的地块已经全额缴纳了税款,而且村委会没有收到吴进雄先生夫妇欠债的任何信息,所以我确认了。”

让很多人“惊讶”的是,Ngoc Anh女士和她丈夫办理38号地块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耗时之久。1月17日,荣市土地使用权登记办公室收到雄平坊的申请材料后,向荣市税务局发出通知,要求确定该地块的财务义务。

同样迅速的是,2017年1月17日,荣市税务局发出了缴纳房屋土地登记费的通知。1月19日,荣市土地使用登记处办理了上述地块从Ngo Tien Hung先生和Nguyen Thi Ngoc Anh女士到Nguyen Duy Hung先生和Nguyen Thi To Hoai女士的过户文件。

荣市土地登记处处长黎国俊先生表示,土地登记处曾要求陈氏清娥女士提供与抵押相关的文件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土地交易文件,但陈氏清娥女士未能提供。至于阮辉察先生的申请,土地登记处直到2017年2月才收到,当时该地块已经过户。关于办理手续的时间,黎国俊先生表示,土地登记处会尽力尽快为公民办理几乎所有手续,因此此次申请完全没有受到影响。

阮氏玉英在荣市和宜禄县诈骗了众多受害者,其事迹近期被媒体广泛报道。此前,2015年,时任宜安中学教师的阮氏玉英女士因挪用学校官员财产的欺诈行为,被荣市人民委员会勒令辞职。

辞职后,Ngoc Anh 继续诈骗他人数亿越南盾。Ngoc Anh 的伎俩是假装认识“大”官员,以便申请国家机关的职位。当受害者信任并给他们钱时,Ngoc Anh 便伪造了接受国家机关职位的申请,然后从受害者那里骗取更多钱财。许多人知道自己被骗了,于是上门讨回钱,并最终拿回了钱。但像 Chat 先生和 Nga 女士这样的人,一年多来一直敲门求助,却始终没有拿回钱。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面对涉嫌挪用财产罪被立案调查的主体,主管部门需要采取冻结资产的措施,防止资产流失。同时,对于涉嫌挪用财产罪被立案调查的主体,在办理土地及土地上资产的过户手续时,也应更加谨慎。

阮仲海律师 - Trong Hai & Associates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当前,诈骗、侵占等犯罪行为日益复杂狡猾。为了成功实施诈骗,犯罪分子会使用多种手段来侵占土地使用权等有价资产。

据了解,阮辉察先生向兴平坊人民委员会提交了一份阻止土地使用权交易的申请。兴平坊人民委员会表示,他们并未收到阻止申请,但已签署确认书,确认该土地不存在争议,且未查封任何财产,并为吴进雄先生和阮氏玉英女士办理了土地过户手续。此问题有待核实和澄清。

兴平坊人民委员会如收到公民的请求,必须通知双方,以便双方审议并解决,保障受害者的权益。此外,荣市人民委员会于2016年12月发布第6458/UBND-TP号批示,要求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土地使用权登记办公室和兴平坊人民委员会暂停办理上述地块的转让手续。

但直到2017年1月,土地使用权登记办公室和自然资源与环境部仍然进行确认,以完成土地转让手续。这需要审查从冻结到完成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期间的所有文件,以避免在财产被盗用的情况下出现错误,给受害者造成损失。

在遭受犯罪分子诈骗时,为保障自身权益,受害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阻止犯罪分子逃窜,更重要的是,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采取临时紧急措施,避免犯罪分子逃窜或逃避履行义务的情况发生。


阮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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