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承诺不将货物运输或装载到超限或超载的车辆上。
(Baonghean.vn)——9月16日下午,义安省交通运输厅与汽车货运企业、矿山业主、货物装卸单位举行签约仪式,承诺不使用超限或超载车辆运输或装载货物。会议由该部副部长阮贵树同志主持。
参加活动的有省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交通管理厅、交通基础设施厅、厅督察、各地区交通检查组组长以及义安省北部和西北部汽车货运企业、矿产矿主、货物装卸单位。
![]() |
会议概况 |
近年来,交通运输厅配合省公安机关、各区、市、镇人民委员会出台多项措施和方案,对义安省道路上行驶的货运车辆进行监管,如:启用第15号流动车辆载重检查站;成立多个检查组,对违反载重和尺寸限制的车辆进行处理……由此,与2014年4月1日之前相比,该省道路上载货卡车超载和超重的情况减少了90%以上。
然而,除了部分企业和运输经营单位十分自觉地装卸车辆货物,遵守车辆限重、限宽等规定外,还有一些企业和单位并未真正行动起来,为求眼前利益,仍然违反车辆装卸货物、车壁、后备箱尺寸等规定,在职能力量不足的情况下,仍然运输超限、超限货物。
为在政府和交通部的指导下,到2016年底彻底杜绝货车超载、超限运输货物的情况,义安省交通厅与货车货运企业、矿山业主、货物装卸单位举行了不运输、不装卸超限、超限货物的承诺书签字仪式。
![]() |
义安省北部和西北部货物装卸单位代表签署了承诺书。 |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阮贵树同志在会上讲话时要求交通运输部监察局加强车辆载重检查和管理的解决方案和措施,重点是按规定进行检查、管理和处理;道路管理单位与地方各部门和职能机构进行有效配合,保护道路交通基础设施。
各企业、单位,特别是部分运输企业、建材矿山、矿山、建材厂、林场等业主,要严格履行向交通部承诺的内容;教育本单位全体干部、员工、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运输法,特别是汽车货运法规的意识;配合媒体、地方政府向未参加本次会议的其他单位、企业宣传普及交通运输法,特别是汽车货运法规的规定。违反规定的,将依据政府2016年5月26日第46/2016/ND-CP号议定的规定严肃处理。
![]() |
交通督察检查测量车身参数 - 照片档案 |
承诺内容: 1.超限、超重载货车辆和履带式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a) 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超限、超重载货车辆和履带式车辆道路驾驶许可证。 b) 遵守车辆流通许可证上的规定。 2.未经主管部门核发的通行许可证,不得运输超过桥梁或道路允许的载重量和尺寸限制的货物。 3. 禁止运载超过车辆技术安全与环境保护检验合格证所列载重量的货物。 4.不得以不符合制造商设计或主管部门批准的改装设计的方式加长车身或任意改变车辆的结构、形状或尺寸。 5.不分配或允许员工操作违反运输超限、超载货物规定的车辆; 6.时刻服从执勤机关的检查和管控。 7、遵守汽车运输货物的其他相关法律规定。 8、负责对车辆货物装载情况进行监控和监督;对超过车辆技术安全检验合格证书和环境保护证书记载的允许吨位(载重量)装载货物的违法行为负责并予以处罚。 |
越芳
相关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