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总工会党组与各区、支部党委签署协调条例
(Baonghean.vn)——1月20日下午,省劳动联合会党代表团与各区、市、镇党委常委和省机关集团党委举行会议,签署配合条例。
出席会议的有省委常委、民运部部长玉金南同志,省劳动联合会党代表团代表,省各县、市、镇党委,省机关党委代表。省劳动联合会常务委员会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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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概览。图片:DT |
据此,在总体规定有关主题、范围、原则的基础上,条例明确了5项协调内容,包括:协调彻底掌握和执行党的决议、指示、国家的政策和法律、省委、越南总工会的决议和工作计划;协调组织人事工作;协调领导和指导工会会员和工人竞赛运动的组织工作;协调领导和指导关心和保护工会会员和工人的合法权益。工会会员、工人、改善社会福利;配合做好宣传工作,发展工会会员,建立基层工会,作为发展党员的基础,在企业建立基层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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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机关党委副书记褚八龙同志对协调条例进行批示。图片来源:DT |
以上内容根据省委常委会2021年10月12日第58-KH/TU号实施计划制定。决议 02-NQ/TW中央政治局2021年6月12日关于在新形势下创新越南工会组织和运作方式的决定;省委常委会2014年2月8日第5155-QD/TU号决定“关于颁布2014-2020年阶段乂安省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党员和党组织发展项目”。
与会代表就完善《协调条例》内容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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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常委、民运部部长玉金南同志在大会上发表讲话。图片来源:DT |
省委常委、民运部部长玉金南同志在会上发言,就监督落实协调计划、各地开展工会活动的具体特点以及干部工作等方面提出了许多意见。关于工会组织的作用和职能,玉金南同志还要求各单位重视、密切配合,提高工会活动质量。
省总工会主席卡文心同志代表党代表团和省总工会常务委员会听取了代表们的意见,高度评价签署计划的重要性,并希望该计划之后,各级党委与工会组织的配合将更加密切、有效,帮助工会组织充分履行代表工人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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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协调条例有助于在新形势下创新越南工会的组织运作方式,促进义安省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党员队伍建设和党组织建设。图片:DT |
会上,区、市、镇党委常委会、省机关党组、省总工会党组代表签署了工作协调条例。
同日下午,省劳动联合会还召开了省劳动联合会执行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任期:2018-2023年)。会议选举了省劳动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增补委员。最终,乂安省社会保险局副局长泰巴胜同志以100%的得票率当选为省劳动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委员(任期:2018-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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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劳工联合会常务委员会向2018-2023年省劳工联合会执委会新一届成员献花。图片:DT |
会议期间,省总工会执行委员会成员批准了2021年工会活动总结报告,部署了2022年任务,批准了2022年执行委员会工作计划,并为会议筹备工作提出了许多意见和讨论。工会活动概要2021年,部署2022年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