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住房贷款利率5%/年

河陈 January 25, 2018 16:19

副总理王廷惠刚刚签署了第117号决定,决定对购买社会住房的贷款提供优惠贷款利率。

副总理王廷惠刚刚签署了第117号决定,根据政府2015年10月20日第100/2015号关于发展和管理社会住房的法令规定,决定向国家指定的信贷机构提供优惠贷款利率。

根据该决定,2018年,对于购买、租赁、分期购买社会住房;新建、改建、修缮符合政府关于社会住房发展和管理的第100/2015号法令规定的住房的未偿还贷款,国家指定的信贷机构的优惠贷款利率为5%/年。

该决定自2018年1月22日起生效,取代2017年1月13日总理第48号决定。

Nhu cầu về nhà ở xã hội vẫn rất lớn (Ảnh minh họa).
社会住房需求仍然很大(插图)。

根据第100/2015号法令,有资格获得优惠贷款购买、租赁或分期付款购买社会住房;新建或翻修或修缮居住房屋的主体是《住房法》第49条第1、4、5、6和7款规定的主体,其中包括:按照革命功勋人士优待法的规定享受革命功勋人士;农村贫困户、近贫困户;经常受到自然灾害和气候变化影响的农村家庭;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户、近贫困户;工业园区内、外企业职工;

人民警察和人民军队机关、单位的军官、专业士官、技术士官、职业士兵、工作人员;按照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法的规定,任职的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依照本法第八十一条第五款规定退还公营住房的对象;高等院校、专科学校、职业学校学生和民族公立寄宿学校学生在校期间可使用住房;依照法律规定必须收回土地、拆迁房屋,但尚未从国家获得房屋、宅基地补偿的家庭和个人。

上述主体自首次贷款发放之日起,可获得至少15年的贷款期限。如客户需要的贷款期限低于最低贷款期限,可与银行协商降低贷款期限。

据vov.vn报道
复制链接

特色义安报纸

最新的

x
社会住房贷款利率5%/年
供电内容管理系统- 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