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省主席土地分配决定,拨款7.4亿越南盾
在创办该公司的过程中,黄志灵从多名个人手中筹集了7.4亿越南盾。随后,黄志灵伪造了两份省人民委员会主席的决定,将这些资金全部挪用。
嘉莱省警方侦查警察局决定对黄志灵(27岁,居住于薄寮省东海县丁清乡)以“诈骗侵占财产”罪名提起刑事诉讼。

黄志灵是伪造嘉莱省人民委员会主席签署的两项决定的人,这些决定将数百公顷的森林移交给一家私营企业管理。
此前,2024年1月,嘉莱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张海龙于2023年6月29日签署的第1372/QD-UB号决定出现在社交网络上,决定将392公顷的空地和裸山划拨给天富嘉莱农业有限公司,用于种植、保护和发展森林。
根据该决定,上述林地面积属于Nam Song Ba林业企业(嘉莱省Krong Pa县)管理的1393和1394分区。森林使用期限为50年,自2023年6月29日起至2073年6月29日止。
然而,南松巴防护林管理委员会确认,1394 分区属于该委员会的森林区域,而 1393 分区属于 Chu Drang 公社管理的森林区域。
天富嘉莱农业有限公司位于嘉莱省阿云巴镇团吉坊6组,法人代表为陶氏翠娥女士,电话号码为0847777679。不过,记者拨打该电话号码时,却无法联系上。

嘉莱省人民委员会确认,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并未签发上述文件。嘉莱省警方在调查中查明,伪造上述文件的人正是黄志灵,并已将其传唤至派出所。
在警察局,林某最初供认,在筹建天富嘉莱农业有限公司的过程中,林某曾向嘉莱和富安省的5名个人申请项目,筹集了7.4亿越南盾资金。此后,林某伪造了嘉莱省人民委员会主席的两份决定,将这些资金全部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