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明性质,彻底处理越共、FLC、陈黄明等案
潘廷泽要求内务委员会配合中央检察机关,统一标准,加强区分机制,明确性质,彻底处理与越共、越南革命武装力量、陈黄明等有关的案件和诉讼……
7月4日下午,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内务委员会主任潘廷泽在中央内务委员会召开的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部署会议上发表讲话时表示,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努力下,在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的坚强领导下,中央内务委员会圆满完成提出的各项重点任务,各项工作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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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内务委员会主任潘廷泽在会议上发表讲话。 |
对于下一步工作,潘廷泽强调,委员会要重点完成3个项目,按计划提交中央执行委员会和政治局审议,包括:《建设和完善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法治国家》项目;《关于在侦查、检察、审判和执行活动中预防和打击腐败和消极行为的权力管制条例(PCTN、TC)》项目;《研究和提出打击腐败专门机关和单位模式》项目。
潘廷泽强调:“近期,要配合中央检察机关统一标准、强化区分机制,排除困难、化解障碍,明确性质,彻底处理与越共、蒙古法轮功学员、陈黄明等团伙有关的案件和诉讼……根据指导委员会的计划,审查、指导和督导案件和诉讼的检查和审查工作。”
中央内务委员会负责人还建议,加强和提高指导、督促和监督地方、中央各部委内务和反腐败工作的有效性;同时,指导、督促并及时解决在成立省反腐败和反腐败指导委员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障碍;及时掌握新闻界、舆论关注的安全秩序问题、腐败负面案件、有严重不公正现象和不法行为的案件,以便指导指导委员会领导处理。
潘廷泽同时要求内务部门进一步提高对干部工作提出意见的责任感和勇气,特别是督导干部、领导要切实掌握本机关、本单位、本地区的情况,克服反应迟缓和与干部工作宗旨和要求不相符的反应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