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不力、不当行为和解雇应该被视为正常现象。
现在应该使那些因无能或犯错而被解职的领导人重返原职的做法正常化。
早上打开报纸,被“奇怪”的标题吓了一跳:“厅长应直接考虑担任高级专家,因为他们非常害怕考试不及格”、“河江省委书记赵大荣:对民选官员进行纪律处分非常困难”、“应该保持降职,从厅长降为员工非常……浪费”。
上述条款反映了几天前国会代表分组讨论修改和补充《干部法》、《公务员法》和《公职人员法》若干条款的情况。
其精神就是......即使官员犯了错误,也要给予他们优待。
谈及晋升考试,多乐省代表团代表Y Khut Nie表达了对现任和未来部门主管的“担忧”。他表示:“以前有晋升考试的规定,但后来改为考试,有些部门主管甚至不是高级专家。在某些职位上,为了方便和清晰起见,应该将其视为高级专家。那些让员工参加考试的部门主管非常担心,担心如果参加考试会不及格。”
关于对违规官员进行纪律处分的问题,河江省委书记赵泰荣表示,在目前的实践中,很难考虑对民选官员和公务员进行纪律处分。“必须仔细考虑,因为目前情况陷入僵局,根本无法对这些官员进行纪律处分。” 河江省委书记赵泰荣在谈到自己“掌权”的省人民议会副主席未能受到纪律处分时说道。
中央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黄文茶(富安代表团)建议对降职处分,因为“如果一个同志从副职升到正职,但管理不善,能力达不到要求,应该降职为副职或厅级干部。但现在,如果他的违规行为超过警告级别,被撤职,从厅级干部降为专家或职员,这是对专业素养的浪费。”
多乐省代表团的吴忠清(Ngo Trung Thanh)代表赞同Tra先生的观点,并建议保留降职制度,因为“目前是厅级干部,只有降职才能当副厅级干部。当然,前提是还有空缺。没有必要解雇他,这样会破坏整个干部奋斗的过程。”Thanh代表说道。多乐省代表团的Y Khut Nie代表也表示,应该保留降职制度,以便干部们能够奋斗(!)。
没有筛选,就没有有才华和品德的员工
既然招聘考试是确保公平和选拔人才的最佳方式,为什么我们要像代表Y Khut Nie建议的那样优先考虑部门主任职位呢?
如果一位主管参加晋升考试,但又害怕失败,那么就需要重新审视一下这位主管的专业能力和领导能力。在这种情况下,只有两种可能:要么是组织选错了人,要么是这位主管凭借……良好的“跑位”才爬到这个位置。
特权和利益使人事工作难以取得突破。赵大荣先生的发言就充分表明了这一点。“领导犯错也不能被惩戒”、“一旦当上领导就终身任职”的观念仍然根深蒂固地存在于许多人的思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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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戒民选官员难吗?图片说明 |
一位省委书记声称“惩戒民选官员和公务员非常困难”,其观点令民众失望。TNO一位读者坦诚分享道:“有道德、有尊严、正直、自尊、有品格、正直的人,应该为了人民的利益辞职,何必等到他们被惩戒之后再说呢!”
犯了错,就得被处罚,被开除。每个人都明白这一点,因为这是社会淘汰的规律。只有这样,社会才能发展,公共行政才能健康,才能满足当今时代日益增长的社会需求。
不可能、也不应该固执地认为“如果纪律都没了,谁来做工作?”所以,不必担心“违规超过警告级别,从主任降为专家或员工,是职业素养的浪费”。
一个近亿人口的国家,并不缺少人才来填补空缺,因为能力弱的人,往往贪污腐败,违背道德人格。
现实情况是,除了高官子女快速上任的情况外,大多数领导人都是自下而上产生的。领导人因无能或不当行为被解职后重返原职的情况,现在应该正常化了。公务员和公职人员来来去去。如果忽视这一筛选规则,将导致公共行政缺乏透明度、软弱无力、停滞不前。
胡志明主席说过:“一切成功或失败,都是由干部的好坏决定的。”
他还提醒说:“如果我们培养出一批胆小怕事、容易控制的人,‘打他们,站他们’,不敢承担责任,那就是党的失败。”
要向胡伯伯学习,就必须汲取他的教诲。更重要的是,必须践行他的教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