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不力、失误和解雇应该被视为正常现象。

阮维春 May 31, 2019 08:54

现在应该使那些因无能或犯错而被解职的领导人重返原职的做法正常化。

早上打开报纸,就被“奇怪”的标题吸引住了:“厅长应该直接考虑高级专家,因为他们很怕考试不及格”、“河江省委书记赵大荣:对民选官员进行纪律处分非常困难”、“应该保持降职,从厅长到被撤职当职员非常……浪费”。

上述条款反映了几天前国会代表分组讨论修改和补充《干部法》、《公务员法》和《公职人员法》若干条款的情况。

这种精神就是……即使官员犯了错误,也要给予他们优待。

谈到晋升考试,多乐省代表团代表Y Khut Nie表达了对现任和未来部门主管的“担忧”:“以前有晋升规定,后来改为考试,有些部门主管甚至不是高级专家。在某些职位上,应该将其视为高级专家,这样更容易理解。部门主管让人们参加考试,他们担心如果参加考试会不及格。”

关于对违规官员的纪律处分问题,河江省委书记赵泰荣表示,在现行做法下,很难考虑对民选官员和公务员进行纪律处分。“需要仔细考量,但目前情况陷入僵局,根本无法对这些官员进行纪律处分。” 河江省委书记赵泰荣在谈到自己“掌权”的省人民议会副主席未能得到纪律处分时表示。

中央检查委员会副主任黄文茶(富安代表团)建议对其给予纪律处分,因为“一个同志是副职,升到正职却不能管理,能力不符合要求,应该降职为副职或正职。但现在,如果他/她违规程度超过警告级别,从正职降职为专家或职员,这是对职业素养的浪费。”

吴忠清(多乐省代表团)代表赞同茶先生的观点,也建议保留降职处分,因为“如果一个部门的负责人降职为副部门负责人,当然,前提是还有空缺。没有必要解雇他,这会破坏他整个努力进程,”Thanh代表说道。李克聂(多乐省代表团)代表也表示,应该保留降职处分,以便干部们能够努力奋斗(!)。

没有筛选,就没有有才华和品德的员工

既然考试是确保公平和选拔人才的最佳方式,为什么我们要像 Y Khut Nie 代表建议的那样优先考虑部门主任职位呢?

如果一位主管参加晋升考试,但又害怕失败,那么就需要重新审视一下这位主管的专业能力和领导能力。在这种情况下,只有两种可能:要么是组织选错了人,要么是他凭借……良好的“跑动”才爬到这个位置。

特权和利益使人事工作难以取得突破。赵大荣先生的发言就充分表明了这一点。“领导犯错也不能被惩戒”、“一旦当上领导就终身受人尊敬”的观念仍然在很多人的思想中根深蒂固。

Kỷ luật cán bộ dân bầu là rất khó? Ảnh minh họa
惩戒民选官员真的很难吗?图片说明

一位省委书记声称“惩戒民选官员和公务员非常困难”,其观点令民众失望。TNO一位读者坦诚分享:“有道德、有尊严、正直、自尊、有品格、正直的人,就应该主动辞职,帮助民众,何必等到他们被惩戒之后再说呢!”

犯了错,就要受到处分,甚至被开除。每个人都明白这一点,因为这是社会淘汰的规律。只有这样,社会才能发展,公共行政才能健康,才能满足当今时代日益增长的社会需求。

不可能、也不应该固执地抱有“纪律没了谁来做事”的想法,所以不必担心“违规超过警告级别,从主任降为专员或员工,是职业素养的浪费”。

一个近亿人口的国家,并不缺少人才来填补空缺,因为能力弱的人,往往贪污受贿,扰乱治安,违背道德人格。

事实上,除了高层官员子女快速上任的情况外,大多数领导人都是自下而上产生的。领导人因无能或因不当行为被免职后重返原职的情况,是时候正常化了。公务员和公职人员来来去去。如果忽视这一筛选规则,将导致公共行政缺乏透明度、软弱无力、停滞不前。

胡志明主席说过:“一切事业的成败,取决于干部的好坏。”

他还提醒说:“如果我们培养出一批好对付的懦夫,‘打他,立他’,不敢承担责任,那就是党的失败。”

要向胡伯伯学习,就必须吸收他的教诲。更重要的是,必须践行他的教诲。

据越南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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