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企业董事因伪造文件和工资单谋取私利而被起诉。
为了减少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阮世大、丁文长指使会计师为公司伪造2021年至2023年劳务外包文件。
据此,2024年10月,在对会安贸易建设投资股份公司(大慈县前海社)负责人阮世代(1975年出生,太原省大慈县前海社坡斗村,大慈县商业协会主席)和西长江建筑有限公司(大慈县兴山镇)负责人丁文长(1973年出生,太原省大慈县兴山镇丁氏小区)进行调查核实过程中,当局发现了此案。“伪造机关、团体印章、文件”在上述两家公司。

具体而言,为了合理化公司项目中的劳动力成本,以减少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阮世大和丁文长指使会计师为公司伪造了2021年至2023年期间的劳务外包记录。
12月13日,由唐明北(1971年出生,太原省太原市富舍坊第三组)担任董事长的太原交通建设第一股份公司,警方破获一起“伪造机关、组织印章和文件”案件。
具体而言,为了将无凭证费用转化为用于纳税申报的有效凭证费用,唐明北发起并伙同公司班组长和员工在2019年至2023年期间编制、填写和使用虚假劳动合同和工资支付文件,以增加有效费用,减少公司利润,从而减少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收集到的文件和证据,太原省公安局侦查局于11月6日对阮世大提起刑事诉讼,提起公诉并拘留;11月8日对丁文长提起刑事诉讼并拘留;12月19日对唐明北提起刑事诉讼,罪名是“伪造机关、组织印章和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