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交通走廊秩序:需要从基层做起
为贯彻落实义安省人民委员会第7258/UBND号公函的指示,该地区多个乡镇同步开展了交通安全通道清理行动,并取得了初步显著成效。然而,在实际操作中,部分路段违规行为依然屡禁不止,未能得到彻底整治。为确保这项工作取得可持续成效,必须加强基层领导的责任落实,避免出现“打了个大旗又倒退”的情况。
同时调动力量清理交通通道
近期,省内多地同步开展违规整治行动,初步取得显著成效。8月7日上午,顺忠乡公安局联合各职能部门及机构,组织开展全区交通安全通道整治行动。行动中,各职能部门对违规住户进行巡查和劝导,查扣3把雨伞、15个广告牌,拆除21个违章广告牌。此外,还组织清理了150米乡际道路,并动员52户商户签署不再违规承诺书。值得一提的是,大部分民众积极配合,自觉拆除侵占人行道和道路的违章建筑。

住在乡镇间道路附近的居民陈文富先生说:“以前,这条路的部分路段被侵占,出行非常不便,尤其是在高峰时段或下雨天。自从有关部门采取行动后,道路畅通了很多,大家都很高兴。我希望这种状况能够持续下去,不再出现以前那种侵占道路的情况。”
文安乡也迅速启动了该计划,并于8月8日下午举行了启动仪式。秉持着“道路畅通,人行道宽敞”的理念,该乡动员了警察、军队、各部门、各单位、各组织、各工会和各群众的同步参与。在此期间,重点处理了15A、46、46C国道、539B省道以及乡际道路和居民区沿线的违章行为。除了清理屋顶、标志牌、建筑材料、围栏等违章物外,该乡还注重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广播系统的作用和试点项目,以提高公众意识,最大限度地减少再次违章行为的发生。

在省内重要的旅游区——古炉坊,交通安全通道清理工作也在同步、有力地开展。7月30日,古炉坊人民委员会组织了一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阮生宫路、平明路、南街等中心街道上的违规行为。这些街道上经常出现人行道被侵占、摊贩摆摊等现象,不仅存在交通安全隐患,也影响了城市美观。行动首日,执法部门查扣了52块非法广告牌,对3家故意违规经营的商户进行了处罚,并要求其余商户签署承诺书,保证遵守相关规定,不再再次侵占人行道。
库鲁坊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阮文雄先生强调:“从现在到年底,我们将定期整治交通安全通道侵占行为。该坊计划增设三个高峰时段,同时安排警力进行日常巡查,彻底杜绝再次违规行为。任何干预或阻挠整治的行为都将依法严惩。”
据洪先生介绍,除了采取处理措施外,该区还在同步实施一些解决方案,例如设立地标、划线、放置指示牌来管理走廊;安排树木和围栏,安排合理的停车位,并在“热点”地区增加监控摄像头的使用。
需要明确领导者的责任。
上述地区同时开展的活动,是严格执行义安省人民委员会2025年7月24日发布的第7258/UBND-NC号公函指示的。该公函要求各部门、分支机构、乡镇人民委员会根据各自的职能和任务,加强管理,清除违规行为,防止全省公路和铁路交通安全走廊再次遭到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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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各乡镇人民委员会必须制定具体计划,组织集中整治,结合宣传教育,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同时,责成警察、交通警察、建设部门、省交通安全委员会等职能部门加强协调、检查和监督,确保全省整治工作的效率和一致性。
事实上,虽然许多地方同时开展了清理交通安全通道的活动,并取得了初步成果,但一些地方的实际情况表明,对违规行为的处理仍然不够彻底,缺乏可持续性。
在朱文安路(清荣坊)、黎越述路、永库会路(永禄坊)等道路上,商业侵占人行道的情况很普遍,影响了美观和交通安全。

在关班市场(永富坊)一带,虽然有禁止在道路上停车的标志和允许在人行道上停车的标线,但秩序只能维持很短时间。目前,许多商贩随意占用人行道,设置障碍物,导致行人无法正常停车。摊贩在道路上摆放商品,顾客随意停车,造成交通混乱。穿过该区域的1A国道原本就交通拥堵,现在更加狭窄,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同样,义安综合医院周围的区域,特别是何同托街,仍然是侵占人行道和道路进行交易和设置广告牌的热点地区,造成城市混乱。
在昆强乡,7号国道,特别是穿过市场的路段,交通安全走廊被侵占的问题尚未完全解决……
交通安全走廊持续遭到侵占的原因既有历史因素,也有习惯,还有管理上的不足。
客观原因之一是历史遗留问题尚未彻底解决。通常情况下,1995年以前,沿省道542C的数十个售货亭由雄新乡、雄通乡、雄舍乡和雄原镇(旧镇)的人民委员会租用,但这些问题尚未得到彻底解决,导致出现“既管理又放任自流”的局面。
然而,主要原因仍然在于居民长期以来沿路居住和经商的习惯。每次清理行动之后,如果当局缺乏定期监督和维护,再次侵占几乎不可避免。
此外,违法行为的处理也暴露出诸多不足。处罚力度不足以起到威慑作用,而基层执法力量又缺乏人力、物力和资金来维持日常巡逻和检查。这种现状导致许多轻微违法行为未能得到及时处理,滋生了主观臆断和藐视法律的风气。
此外,在一些地方,清查工作的执行力度和协调性仍然不足。部分基层干部和公务员的意识和责任感不高,他们仍然畏首畏尾,害怕冲突,或者在清查后管理松懈,导致清查效果难以持续。

义安省交通安全委员会副主任潘辉章先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根据省人民委员会2025年7月24日第7258/UBND-NC号公函,该委员会于2025年8月19日发布了第175/ATGT号文件,要求各地协调开展交通安全及秩序维护工作的调查和评估,并在实施两级地方政府模式两个月后进行。
据张先生介绍,通过对部分乡镇的实际考察,发现执行力度仍然不足,清查成果未能保持,尤其在防止再次侵占方面重视不够。在此基础上,委员会将综合分析并具体向省人民委员会汇报,以便指导改进工作。
为在恢复交通走廊秩序方面取得切实有效的可持续成效,必须明确赋予乡镇和街道负责人,特别是人民委员会主席和地方公安局长责任,并由其负责清理、处理和维护辖区内交通安全走廊的秩序。如果领导层自身缺乏承诺和责任感,就很容易陷入发起大规模行动后又回到原点的境地,以“绑架、抛弃”的方式处理问题。
潘辉章先生——义安省交通安全委员会副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