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交通走廊秩序:需从基层下决心
为落实乂安省人民委员会第7258/UBND号批示,全省多个乡镇同步开展了清理交通安全走廊的专项整治行动,并取得了初步成效。然而,现实中,一些地方仍然存在违法行为,整治工作尚未彻底完成。为了确保这项工作取得持续成效,必须强化基层领导的责任,避免“大动干戈,后患无穷”的局面。
同时调动力量清理交通走廊
近期,全省多地同步开展清理整治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并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在顺忠乡,8月7日上午,乡公安机关配合职能部门在全乡组织开展同步清理交通安全走廊专项行动。行动中,职能部门对仍有违法行为的户进行检查提醒,收缴3把雨伞、15块广告牌、拆除21块违章广告牌。此外,专项行动还组织清理乡间道路150米,动员52户经营户签订不再违法承诺书。值得注意的是,大多数人积极配合,自觉拆除占用人行道和道路的违法建筑。

住在乡间公路附近的居民陈文富先生分享道:“以前,有些路段被占用,出行非常不便,尤其是在上下班高峰期或下雨天。自从当局采取行动后,道路变得更加畅通,大家都很兴奋。我希望这些路段能够定期维护,不再像以前那样再次被占用。”
万安乡也迅速部署了该计划,并于8月8日下午举行了启动仪式。秉承“道路畅通,人行道畅通”的理念,该乡动员了警察、军队、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组织、各工会和民众等各方力量的同步参与。在此期间,重点清理了15A、46、46C国道、539B省道以及乡际道路和居民区沿线的违规行为。除了清理屋顶、标志牌、建筑材料、围栏等外,该乡还重点开展宣传工作,发挥广播系统的作用,并开展试点示范,以提高公众意识,最大限度地减少再次发生违规的情况。

在该省重点旅游区——门罗坊,清理交通安全走廊的工作也在同步坚决地进行。7月30日,门罗坊人民委员会组织开展了针对阮生宫、平明、南星等中心街道违法行为的整治行动。这些街道经常发生占用人行道和摆摊现象,对交通安全构成潜在风险,影响城市美观。整治行动第一天,有关部门查获了52块非法广告牌,对3家故意违规的商家进行了立案处理,并要求其余居民签署承诺遵守规定、不再占用人行道的协议。
门楼坊人民委员会副主席阮文雄强调:“从现在起至年底,我们将定期开展交通安全走廊侵占整治工作。坊计划再安排三次高峰时段的整治,同时安排力量每日进行监督和处置,彻底杜绝再次发生违法行为。任何干预或阻碍整治工作进程的行为,都将依法严肃处理。”
洪先生介绍,除了上述处置措施外,该区还在同步实施设立地标、标线、放置标志牌管理走廊;布置树木和围栏,安排合理的停车位,并在“热点”增加监控摄像头的使用等解决方案。
需要明确领导者的责任
上述地方同时开展的活动是严格执行乂安省人民委员会2025年7月24日颁发的第7258/UBND-NC号批示指示的框架内。批示要求各部门、行业、乡、坊人民委员会根据各自的职能和任务,加强管理,清理违法行为,防止再次侵占全省公路、铁路交通安全走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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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各乡镇人民委员会要制定具体方案,组织清理高峰,加强宣传教育,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同时,要责成公安、交警、建设厅、省交通安全委员会等职能部门加强协调、检查和监督,确保全省工作高效、统一。
事实上,尽管多地同步开展清理交通安全走廊专项行动并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一些地方的现实情况表明,违法行为处理仍不够彻底,缺乏可持续性。
在 Chu Van An(Thanh Vinh 区)、Le Viet Thuat、Vinh - Cua Hoi(Vinh Loc 区)等路线上,因商业目的侵占人行道的情况很常见,影响美观和交通安全。

在永富坊关班市场区域,尽管设有禁止在道路上停车和泊车的标志,以及允许在人行道上停车的标线,但秩序只能维持很短的时间。目前,许多商家随意占用人行道,设置障碍物,导致人们无法正常停车。商贩在路上摆放商品,买家随意停车,造成频繁的混乱。穿过该地区的1A国道原本就十分拥挤,现在更是变得更加狭窄,事故风险极高。
同样,义安综合医院周边地区,特别是 Ho Tong Thoc 街,仍然是侵占人行道和道路进行商业活动和放置广告牌的热点,造成城市秩序混乱。
在Con Cuong乡,7号国道交通安全走廊的侵占问题,特别是穿过市场路段的问题尚未完全解决……
造成交通安全走廊不断被侵占的原因,既有历史原因,也有习惯原因,还有管理上的不足。
客观原因之一是历史遗留问题没有彻底解决。典型的如542C省道沿线数十个亭子,1995年以前分别由兴新、兴通、兴沙和旧兴原镇人民委员会租用,但至今未彻底解决,形成“一边管着,一边放着”的局面。
但主要原因还是在于居民长期以来形成的沿路居住和经商的习惯。每次清理之后,如果缺乏当局的定期监管和维护,再次侵占几乎是不可避免的。
此外,违法行为的处理也暴露出诸多局限性。处罚力度不够,震慑力不足,基层职能部门缺乏人力、物力和资金,难以维持定期巡查。这些现实导致许多轻微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处理,滋生了主观臆断和藐视法律的现象。
此外,一些地方清理工作实施力度不够,力量协调性不够,一些基层干部、公务员的思想认识和责任感不高,清理后仍抱有敬畏之心,怕矛盾,管理不力,导致清理成效难以持续。

乂安省交通安全委员会副主任潘辉章向本报透露,根据省人民委员会2025年7月24日第7258/UBND-NC号批示,该委员会于2025年8月19日颁发第175/ATGT号文件,要求地方配合调查、评估实施两级地方政府模式两个月后交通安全秩序工作落实情况。
张先生表示,通过对部分乡镇的实际检查,发现执行力度不够,清理成果未能得到有效维护,尤其是防止再次侵占的工作尚未得到应有的重视。据此,委员会将汇总情况,并向省人民委员会汇报,提出改进意见。
为了在恢复交通秩序的工作中实现显著且可持续的转变,必须明确各乡镇、区长,特别是人民委员会主席和地方警察局长的责任,并在各自负责的区域内清理、处理和维护交通安全秩序。如果领导层缺乏责任感和投入,就很容易陷入大规模行动之后又回到老路,以“绑架和抛弃”的方式处理局面。
潘辉章先生——义安省交通安全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