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谋引诱受害者到胶水店工作,潜入家中盗窃财物
(Baonghean.vn)——三名年轻男子曾因盗窃被定罪,如今再次犯罪,短短 10 天内就犯下 5 起盗窃案,涉案财产价值超过数亿越南盾。
新祺区人民法院刚刚开庭审理了一起刑事案件,被告人陈文功(生于 1991 年),居住在多良县当山乡;被告人阮越乐(生于 1983 年)和裴春泰(生于 1989 年),均居住在新祺县义合乡,罪名是“盗窃财产”。
2018年1月28日至2018年2月10日期间,陈文功及其同伙在新岐、义丹、杜良三个县区共实施5起盗窃案,抢劫5名被害人财物,被盗总价值达117,569,000越南盾。。
被告人阮越乐
其中,Nguyen Viet Lac 和 Tran Van Cong 共盗窃财物 04 起,盗窃金额共计 62,859,000 越南盾。。裴春泰、陈文功二人共盗窃财物 01 起,盗窃金额达 54,710,000 越南盾。
最近一次事件发生在2018年2月8日上午10点左右,陈文功邀请阮越乐想办法诱骗居住在新祺县新祺镇3号楼的张玉草(1975年出生)离开家去偷窃财物。阮越乐同意了,并照做了。
在确定Thao先生不在家后,Lac驾驶一辆黑红色的YAMAHA SIRIUS摩托车(车牌号为37N6-5283)载着Cong进入Thao先生的家中盗窃财物。
抵达Thao家后,Lac在外面等候,而Cong则进屋搜查财物。在卧室里,Cong偷走了价值590万越南盾的一把放在卧室门旁的二手红色Husqvarna Special 365电锯。之后,Cong来到Lac等候的地方,两人一起朝Tan Ky镇环岛方向走去。
途中,Cong给了Lac 80万越南盾,他将偷来的电锯以450万越南盾的价格卖给了住在Tan Ky县Tan Ky镇1号小区的Dung。。Cong 给了 Lac 250 万越南盾。Cong 和 Lac 将这笔钱据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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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被告人阮越乐、陈文功、裴春泰出席庭审。照片:芳浩 |
新祺县财产估价委员会认定,张玉草先生的电锯价值679万越南盾。被盗财产总价值1269万越南盾。目前,新祺县公安局已追回电锯并将其归还给受害人。张玉草先生继续要求赔偿590万越南盾。
2018年2月11日,阮越乐、陈文功、裴春泰三人意识到自己的行为违法,主动到新祺县警察局承认罪行。
到侦查机关,三人均根据案卷材料和证据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此前,陈文功因该罪被判入狱46个月。“盗窃财产”。阮越乐此前曾因盗窃罪被判处5项有期徒刑,总刑期为10年零9个月,至今仍未清偿。目前,两人均已服完刑期。
最终,陪审团判处陈文功5年6个月监禁,阮越乐5年监禁,裴春泰30个月监禁,缓刑60个月。被告须向受害人赔偿共计49,172,000越南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