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露22岁男子土地登记簿的变造伎俩
为了还债和个人开销,丁淮南(义丹饰)用假土地证制造了一系列房地产交易场景,不断诱捕大量受害者,侵吞数亿越南盾。
假红皮书借钱的陷阱
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期间,居住于义安省义丹县义兴乡的丁怀南(2003年出生)因生意亏损,投资股票、玩网络虚拟货币等,损失大量资金,故具有诈骗、侵占财产的意图。
尽管丁怀南名下没有任何土地,他还是伪造了一份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DH211316(位于第51号地图上),以自己的名义向居住在义安省义丹县的陈XD先生(1973年出生)抵押借款1.5亿越南盾。在与丁怀南交易时,陈XD先生并不知道这份文件是伪造的,只是看到居民身份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上的信息相符,于是便将上述款项借给了丁怀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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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上述伎俩类似,丁淮南继续使用上述编号为DG219139的伪造土地使用权证,将其寄给居住在义安省琼闾县的何HT先生(1985年出生),以与其姑姑一起购买公寓为由借钱。同时,丁淮南还拍摄了他人土地的视频,使HT先生误以为该土地属于丁淮南,并接受了丁淮南提供的2.5亿越南盾贷款。
然而,为了借钱,HT先生要求Nam到公证处按照约定办理土地过户手续。由于没有发现任何伪造痕迹,公证处按照规定签订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HT先生要求Nam写一张欠条,如果Nam不按时付款,就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同时按照约定向Nam转账2.5亿越南盾。丁怀南从受害者手中挪用的钱款全部被Nam挪作他用。
从债权人到被告
除上述两名受害者外,丁淮南还通过买卖土地或以土地抵押等形式诈骗了多名受害者。不仅如此,为了避免自身暴露过多,丁淮南还引诱并配合其他人进行交易。欺骗。
2023年9月,丁淮南通过一些社会关系相识,向居住在义安省义丹县义梅乡的张明南(1995年出生)借钱投资土地,并承诺将获得丰厚的回报。由于没有钱,张明南欣然同意让丁淮南以其拥有的两块土地作为抵押,借款1.4亿越南盾。
2024年初,明南因出国急需用钱,便托淮南归还一本红皮书,让他变卖以偿还债务。在不断催促下,丁淮南继续通过网络订购,以张明南的名义伪造了DG219147号土地使用权证。办妥手续后,丁淮南联系了居住在义安省太和市的黎阿特(1987年出生),意图以土地使用权证作抵押借款3亿越南盾。淮南承诺,如果他无法偿还上述债务,黎阿特本人可以将这块土地分成5块出售。
张明南明知土地使用证是伪造的,仍办理了将土地使用权过户给黎阿特的手续。黎阿特转账时,丁怀南却以张明南没有账号为由,要求他领取3亿。丁怀南拿到钱后,继续自食其力,并告诉张明南,他先把剩余的押金拿走,以后再付款。然而几天后,怀南却来信说,黎阿特不愿再借钱给他,并要求归还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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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南继续伪造另一份与黎阿特(Le AT)所获类似的身份证,并将其典当给居住在义安省琼琉县的杜氏C(Dau Thi C.,1988年出生),借款1亿越南盾。同日,丁怀南还向张明南(Truong Minh Nam)出示了伪造的身份证,并继续预约签字。转印纸给C姐妹
案卷显示,2023年12月至2024年1月期间,丁怀南通过社交媒体账号伪造了5份土地使用权证,并利用这些伪造文件诈骗4名受害人8.5亿越南盾,其中同伙张明南又诈骗1名受害人3亿越南盾。
经过一天的漫长审议,5月22日上午,乂安省人民法院以“侵占财产罪”判处被告人丁怀南有期徒刑13年6个月,以“使用伪造机关、组织文件罪”判处被告人丁怀南有期徒刑3年,共计有期徒刑16年6个月。
张淮南案中,存在动员家属向受害人黎阿特赔偿2亿越南盾的从轻情节,受害人遂向人民法院提出减刑申请。根据案情,人民法院综合考虑,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淮南有期徒刑7年,以使用伪造机关、组织文件罪判处被告人张淮南有期徒刑3年,合计刑期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