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加强了对侵占财产的欺诈活动的预防和处理。
在执行总理于2020年5月25日发布的第21-CT/TTg号指令(关于加强预防和打击侵占资产欺诈活动)四年后,该省的欺诈和侵占资产情况已基本得到控制。然而,这种情况仍然存在许多潜在风险,可能影响安全和秩序。
同步部署多个解决方案
作为核心力量,近年来义安省警方同步部署专业措施,打击诈骗和侵占财产等犯罪活动。
许多诈骗犯和诈骗团伙已被铲除,其中包括跨国诈骗团伙。

通常情况下,2024 年 10 月,义安省警方主持并与相关单位和地方协调,铲除了博胶省(老挝)“金三角”经济区内由外国人策划、义安省人民参与的跨国房地产诈骗团伙,该团伙以爱情诈骗和虚拟货币投资为手段进行犯罪活动。
此前,有关部门已调查并澄清,2023年9月,居住在昆强县的维文玲(2003年出生)前往老挝,加入上述犯罪团伙实施诈骗和侵占财产。具体而言,维文玲使用Zalo账号“Phuong Quynh”和Facebook账号“Pham Quynh Chau”与居住在林同省保禄市的一名男子通过短信联系、相识并发展恋爱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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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h 利用欺骗人们投资虚拟货币的伎俩,多次诱骗受害者投资“Biconomynft”,然后诈骗受害者总计超过 176 亿越南盾。
居住在昆强区的 Kha Van Uc(2002 年出生)使用同样的“伎俩”,继续诈骗和侵占上述男子超过 10 亿越南盾。
侦查警察署已立案侦查,并以“侵占财产罪”起诉卡文宇和维文灵。随后,警方扩大调查范围,逮捕、起诉并拘留了另外三名嫌疑人:居住在祥阳县的禄文涛(2001年出生)、梁文贤(2001年出生)和居住在昆强县的维氏黎(2002年出生)。
据官方统计,从 2021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4 年 6 月 15 日,全省共查处 254 起财产欺诈侵占案件,涉及 343 人,涉案金额超过 7500 亿越南盾。
与此同时,在各级各部门的参与下,大力开展了提高国家在预防和打击财产欺诈和侵占犯罪方面的管理效率和效力的工作。
通常情况下,计划投资厅、省警察厅、省国家银行及相关单位会协调合作,加强整顿和加强对各类服务型企业、人民信用基金和经营户的管理和登记的措施……以防止欺诈活动和财产侵占。
还以多种形式开展有关财产诈骗犯罪分子的手段和伎俩的宣传工作,以便让人们了解并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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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各职能部门协调合作,在基层建立和加强群众组织参与维护治安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已建立并维持3895个治安自治委员会和38578个治安自治小组的运作;在街区、村、公共场所的文化场所设置了3950个报案箱;并公布了区、乡、镇派出所的460/460热线,方便群众提供犯罪相关信息。由此,群众提供了112条以上的信息,为侦破和打击诈骗、侵占财产等犯罪活动提供了帮助,其中包括许多对侦查核实工作至关重要的信息来源……
从 2023 年 6 月 15 日至 2024 年 6 月 14 日,各级警察部队共收到 150 起财产欺诈犯罪的举报和报告,其中当局已侦破 128 起(侦破率达 85.3%)。
高潜在风险
除了已取得的成果之外,目前财产欺诈犯罪的形势可能十分复杂。
犯罪分子利用部分人群(主要是老年人、妇女、自由职业者、收入不稳定的人、学生等)的贪婪和缺乏警惕性,彻底利用网络空间进行欺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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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诈骗手法包括:利用深度伪造技术伪造视频通话以盗取财产;盗用手机SIM卡进行诈骗;组织线上同伙在电商平台销售产品;冒充执法机构、省领导、地方部门、企业、金融机构、银行、教师、医务人员;邀请他人参与线上交友服务;诱骗投资、虚拟货币;使用伪造的印章、文件和土地相关记录进行房地产投资;假装恋爱、收发海外礼物;盗用社交网络账号进行短信借钱、兑换外币;低价网购;假装误转账,然后强迫支付高额利息;网上借钱、伪造银行通知、中奖通知;创建与众多知名粉丝专页名称相同或相似的粉丝专页进行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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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不少人被冒充货运人员的骗子诈骗,骗子会转账以接收货物,或者冒充警察指示受害者开设二级电子身份识别账户以侵占财产。
通常情况下,2024 年 10 月 11 日,居住在奠州奠兴乡的 TQC 先生按照指示设置了二级电子身份识别账户,并向一名自称是警察的陌生人提供了诸如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银行账号、OTP 代码等信息,导致其账户中损失了 5500 万越南盾。
幸运的是,C先生发现自己的账户“消失”后,立即报案,奠兴乡派出所指示其进行核实并与银行协调,阻止了这笔交易。当天下午,C先生就收到了之前追回的5500万越南盾。

据各职能部门反映,财产欺诈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法日益复杂多样,难以预测。此外,国家在金融、银行、电信、信息技术、土地、公证等诸多领域的管理仍存在诸多漏洞和缺陷,给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给职能部门的预防和打击工作带来了困难。
加强预防和控制措施
面对此类犯罪的复杂发展,2024 年 10 月 31 日,义安省人民委员会发布了 2024 年 10 月 31 日第 9621/UBND-NC 号文件,旨在加强对“欺诈性侵占财产”活动的预防、制止和处理措施。
其中,要求有关部门、分支机构、行业负责人以及区、市、乡人民委员会主席协调合作,宣传和传播有关犯罪活动的法律法规和方法、伎俩。““欺诈性侵占财产”,特别是网络空间的欺诈行为,旨在提高个人、组织和企业的意识和警惕性。

省人民委员会还要求省警察加强对有犯罪记录、吸毒、青少年犯罪等人员的管理,以限制这些人参与或协助诈骗活动(开设银行账户以收集和转售给诈骗分子以侵占资产,或出国在柬埔寨、老挝等特殊地区参与犯罪诈骗团伙活动)。
同时,提高对存在安全秩序条件、存在“欺诈性侵占财产”迹象和条件的营业场所的国家管理效率;防止和严厉打击非法收集、使用、传播和交易他人个人信息的行为。
省人民委员会要求信息通信厅加强国家对电信和信息安全领域的管理,及时发现、预防和删除与“欺诈性侵占财产”活动有关的非法广告、网站、链接和应用程序的文章、内容、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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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义安省国家银行分行而言,必须积极主动地调研并指导本地区商业银行系统和支付中介机构与省警察厅及相关部门和分支机构有效协调,核查和处理犯罪案件;及时采取措施,在案件和事件中阻止和防止资产流失;克服贷款、支付、汇款和收款活动中的漏洞和不足;加强对违反法律规定的“虚拟”货币交易的管控。
然而,除了当局的介入,人们也需要主动更新信息;提高警惕,避免成为诈骗分子引诱、进行心理操纵的“猎物”,从而造成物质和精神上的双重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