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太和镇一名董事使用伪造文件诈骗和侵占财产
越南义安省太和市调查警察局已对金莲花贸易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阮仲富提起公诉,指控其犯有“使用虚假机关、组织文件”和“侵占财产”罪,并对被告人提起公诉,并对其临时拘留。
据此,自2024年5月至今,通过情况掌握工作,太和镇警方掌握到,该镇有多名嫌疑人冒充企业主、公司董事等身份,号召人们出资投资合作经营,但并未明确说明企业、公司及经营类型的信息。
.jpg)
太和镇警方发现诸多可疑迹象,集中精力进行排查、调查和核实。警方收集现有资料后,认定阮仲富(1977年出生)居住在太和镇光前坊,其活动范围复杂,且存在诸多不明原因的犯罪行为。在省公安机关领导的指导下,太和镇警方制定了专项行动,集中力量进行打击。
采用同步专业措施,经过一段时间的文件和证据收集,2024年9月19日,该镇警方成功破获此案,逮捕、起诉并拘留阮仲富,罪名是“使用伪造机关、组织文件”和“诈骗侵占财产”。
因此,阮仲富曾因“诈骗侵占财产”被判处12年监禁。刑满释放后,阮仲富在太和镇成立了金莲花贸易服务有限公司,并担任董事。该公司专门批发汽车、摩托车等商品。
2023年6月,Phu与丰田越南金融有限公司签署了一份价值超过6亿越南盾的抵押合同,用于其名下一辆汽车的抵押。在抵押合同执行期间,该金融公司扣留了车辆登记证,只向Phu提供了一张抵押收据。然而,由于Phu没有车辆登记证的原件,2024年2月,他通过Facebook查找相关信息,并联系了一名背景不明的人员,订购了价值40万越南盾的伪造车辆登记证,以备不时之需。
2024年5月初,由于公司经营亏损,阮仲富因需要资金解决工作和个人开支,以个人汽车抵押的方式,骗取并侵占了居住在义丹县义禄乡的NTT女士(1999年出生)的财产。阮仲富为受害人抵押汽车时,该车已被抵押给他人,同时,还使用虚假登记信息骗取T女士的信任。经初步核实,阮仲富从T女士处挪用的金额为3亿越南盾。
此外,太和市警方侦查局正在加大对阮仲富的调查力度。阮仲富涉嫌“诈骗财产”犯罪,在该省多个县市,向20多名受害人筹集资金,金额高达200多亿越南盾。为此,阮仲富在太和市、义丹县和琼琉县高息借款。最初几个月,阮仲富按时足额汇款给受害人,但随后几个月,阮仲富却以公司尚未盈利、尚未拨付资金为由,拖延或拒绝汇款。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将依法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