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泰国泰和镇一名董事因使用伪造文件进行欺诈和侵占财产而被起诉

潘雪 November 1, 2024 12:12

泰国和市(义安省)侦查警察厅刚刚立案,对被告人提起诉讼,并以“使用机构和组织的虚假文件”和“欺诈性侵占财产”的罪名暂时拘留了金莲贸易服务有限公司的董事阮仲富。

因此,自 2024 年 5 月至今,泰和镇警方通过掌握情况的工作,掌握到该镇出现一些冒充企业主和公司董事的人员,要求人们出资投资商业合作,但他们没有明确说明企业、公司和业务类型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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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机构中的嫌疑人阮仲富。照片:潘雪

鉴于存在诸多可疑迹象,泰和镇警方集中精力进行核查、调查和确认。通过收集现有文件,警方认定居住在泰和镇光田坊的阮仲富(1977年出生)活动复杂,且有诸多不明表现。在省警察的指导下,泰和镇警方成立专案组,重点打击此类犯罪活动。

经过一段时间的文件和证据收集,运用同步专业措施,2024年9月19日,镇警察成功破案,以“使用伪造机关和组织的证件”和“欺诈性侵占财产”的罪名逮捕、起诉并拘留了阮仲富。

因此,阮仲富曾因“诈骗侵占财产”罪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他在泰和市成立了金莲花贸易服务有限公司,并担任董事。该公司主要从事汽车、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等批发业务。

2023年6月,Phu以自己的名义向丰田越南金融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超过6亿越南盾的汽车抵押贷款合同。在合同签订过程中,金融公司扣留了车辆登记证,只给了Phu一份抵押贷款收据。然而,由于Phu没有车辆登记证原件,2024年2月,他通过Facebook联系了一名身份不明的人,花费40万越南盾订购了一份伪造的车辆登记证,以备不时之需。

2024年5月初,由于公司经营亏损,且阮仲富(Nguyen Trong Phu)急需资金支付工作和个人开支,便以一辆私家车为抵押,诈骗并侵占了居住在义丹县义禄乡的NTT女士(1999年出生)的财产。当时,这辆车已经抵押给了其他人。此外,阮仲富还使用伪造的车辆登记信息来博取NTT女士的信任。初步调查显示,阮仲富从NTT女士处侵占的金额为3亿越南盾。

此外,泰和镇警方侦查局正在继续扩大对阮仲富(Nguyen Trong Phu)的调查。阮仲富涉嫌通过募集资金的方式“诈骗侵占财产”,涉案金额高达200亿越南盾,受害者遍布该省多个县。据悉,阮仲富在泰和镇以及义丹县和琼柳县等地招揽民众投资,并承诺高息。最初几个月,他按时足额支付了投资款。然而,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他却以公司尚未盈利、资金尚未发放为由,拖延甚至停止支付投资款。

目前该案件正在调查和澄清中,将依法处理。

特稿刊登于《义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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