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指示加强防范和制止欺诈和财产侵占的措施
义安省人民委员会刚刚发布了2024年10月31日第9621/UBND-NC号文件,旨在加强对“欺诈性侵占财产”活动的预防、制止和处理措施。
因此,省人民委员会要求有关部门、分支机构、行业负责人以及区、市、镇人民委员会主席:
- 继续指导认真有效地执行 2020 年 7 月 23 日发布的第 423/KH-UBND 号计划,以执行总理 2020 年 5 月 25 日发布的第 21/CT-TTg 号指令,加强对省内侵占资产的欺诈活动的预防和处理。
- 加强协调,宣传和传播法律法规以及打击犯罪活动的方法和伎俩。““以欺诈手段侵占财产” 特别是通过网络空间进行的欺诈和财产侵占犯罪,以提高个人、组织和企业的意识和警惕性。

加强全民保卫国家安全运动,动员人民积极举报与“欺诈”活动有关的犯罪和违法行为。 “财产征用岛”。
- 根据分配的职能和任务,加强国家管理;协调检查并发现有欺诈性财产侵占犯罪可疑迹象的人员……,特别是网络空间的财产欺诈犯罪,以预防和按照规定处理。
与……相反与省警察:
- 加强对流动犯罪分子、有犯罪记录者、吸毒者、青少年罪犯等的管理,以限制他们参与或协助欺诈和侵占财产的行为。(开设银行账户以收集资产并转售给诈骗分子,或者出国到柬埔寨、老挝等地的特殊区域参与犯罪诈骗团伙的活动。

- 提高国家对存在安全秩序问题的商业活动、存在“欺诈性侵占财产”迹象和条件的商业机构的管理效率;及时发现、打击和处理劳务输出、金融投资、虚拟货币、高利贷等服务公司存在欺诈、侵占财产和高利贷迹象的违法行为。

- 加强对非法收集、使用、传播和交易他人个人信息的活动进行管理、预防和严格处理。
- 继续有效执行义安省警察厅2024年6月11日第1044/KH-CAT-PC02-PV01号计划,提高义安省打击网络空间欺诈和财产侵占犯罪的效率。
- 与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协调,有效调查、起诉、审判“侵占财产”案件,为起到普遍的威慑和预防作用。
信息与通信部:
- 指导新闻媒体机构开展宣传工作,提高公众对防范资产盗窃欺诈活动,特别是网络空间资产盗窃欺诈活动的认识。
- 加强国家对电信和信息安全领域的管理,及时发现、预防和删除与“欺诈性侵占财产”活动相关的非法广告、网站、链接和应用程序的文章、内容、图像等。

- 与省警察密切协调,利用人口数据促进对互联网和移动用户的审查和验证,立即删除“垃圾”SIM卡,以防止有人利用“欺诈性侵占财产”活动;防止和删除与“欺诈性侵占财产”相关的网站、应用程序(App)、链接、群组、社交网络帐户、移动用户和互联网用户。
越南国家银行义安省分行:
- 主动调研并指导本地区商业银行系统和支付中介机构,提高与省警及相关部门和分支机构在核查和处理犯罪方面的协调效率;及时采取措施,阻止和防止案件和事件中资产的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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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客户的宣传,防止各种形式的“欺诈性侵占财产”行为;堵住贷款、支付、转账和收款活动中的漏洞和不足;不允许存在没有所有者姓名或信息虚假的账户;加强对非法“虚拟”货币交易的监管。
义安广播电视台,义安报:
- 与省警察、新闻通讯部及相关机构密切协调,及时向有关诈骗活动(特别是网络诈骗)的方法、伎俩、犯罪后果和违法行为的信息,以及各职能部门的预防和处理结果,以便民众提高防范意识,及时提供信息,举报诈骗活动,向有关部门举报。
- 在许多人收听广播和观看电视的时段,增加有关打击侵占财产的欺诈者的新方法、技巧和应对方式的文章和报道的播出时间和频率。
省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法院:
- 与调查机构密切配合,对案件进行调查、起诉和严格审判。“对于“欺诈性侵占财产”行为,坚决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人员采取临时拘留的预防措施。

加快案件的调查、起诉、审判和严格处理。“通过网络空间进行欺诈性财产侵占”,开展一般教育和预防工作。
- 继续审查、研究、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以消除法律在处理与“欺诈性侵占财产”犯罪行为相关的行为方面的障碍和不足。
人民委员会省份也省祖国阵线委员会提议,省青年联合会,省妇女联合会,省级劳动联合会、省级退伍军人协会、省级人民警察退伍军人协会:
-定期积极宣传动员人民参与全民保卫国家安全运动,坚决打击“欺诈性侵占财产”行为; 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欺诈性侵占财产”犯罪手段、伎俩、后果和损害的认识和警惕。“旨在有效预防。
2021年12月15日至2024年6月15日,全省共查处254起挪用公款案件,涉及343名涉案人员,挪用金额超过7500亿越南盾。据义安省人民委员会评估,这一成果体现了义安省各职能部门积极主动、坚决打击各类犯罪的决心,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也反映了该地区存在与“欺诈性侵占财产”相关的犯罪的可能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