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台支持15米以上渔船安装导航设备政策的咨询
(Baonghean.vn)- 为支持渔民出海,遵守《渔业法》关于在15米以上的渔船上强制安装GPS跟踪装置的规定,省人民委员会委托农业与农村发展厅起草决议,提交省人民议会批准支持安装费用的政策。
该草案已完成与各部门和行业协商程序,并已获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农业与农村发展部现将基本内容公布如下,供人民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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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政船负责监测和检查沿海及近海区域的渔业活动。图片:阮海 |
+ D适用对象:最大长度为15米或以上的渔船的船主;
+ 支持原则:(1)对根据本决议规定安装的渔船航行监控设备购置资金支持采取投资后支持方式:渔船船东筹集实施资金,经主管部门验收评估,确保支持条件符合规定后,国家财政予以支持;(2)每艘渔船安装的每个设备只支持一次。(3)确保及时、公开、透明、公正、合规。
+ 内容和支持级别:(1)支持购买在渔船上安装运行的1套航行监控设备:支持1套航行监控设备价值的50%,但最高不超过875万越南盾。 (2)支持渔船上航行监控设备服务订购费:支持每月订购费的50%,但最高不超过12万越南盾/船/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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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并分发传单,告知渔民在合适的海域捕鱼。图片:阮海 |
+ 支持条件:
- 在乂安省登记的船长15米以上的渔船船主;全面遵守有关渔船登记、检验、捕捞许可证或营业执照(渔业物流服务船)的规定。
- 渔船上安装的航行监控设备必须是100%全新的,自2019年起制造,并且其功能符合政府和农业与农村发展部的规定。
- 渔船船主须承诺自获得该省扶持政策之日起至少03年(36个月)内使用、维护和管理渔船上安装的航行监控设备。
+ 支持时间:支持购买行程监控设备:2020年8月至2020年12月31日。对渔船安装航行监控装置的服务订阅费支持:自2020年8月起。
+ 享受支持政策的文件、手续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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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赫门边防人员检查并办理渔民离港手续。图片:阮海 |
- 按照船东常住地乡人民委员会批准的格式,提出关于所需支持内容的支持申请。
- 按照渔船航行监控设备安装完成形式验收的记录,包括渔船船主、地方人民委员会代表、渔业分局代表。
- 以下文件的原件或经过公证、认证的复印件:渔船船主身份证或身份证;渔船技术安全证书;渔船登记证书;捕捞许可证;营业执照(适用于渔业物流服务船舶)。
- 合同、合同清算验收报告、发票、付款文件、安装信息申报表、服务订阅费。
详情请联系农业和农村发展部和渔业部 - 电话:02383.592280,电子邮件:[电子邮件保护]待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