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新的养老金发放计划
(Baonghean.vn)——自8月14日起,义安省退休人员将按照第42/2023/ND-CP号法令规定的新福利水平领取新的养老金,其中包括2023年7月的额外差额。

义安省社会保险局刚刚发布了关于支付2023年8月份养老金和社会保险福利的通知。
因此,2023年8月份的养老金、社会保险福利和津贴将推迟至8月14日发放,而不是像往常一样在月初发放。
其中,通过个人账户领取养老金和社会保险待遇的,领取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通过全省缴存点领取现金的,领取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至20日。
自2023年9月起,省社会保险将按照2023年7月的原有定期计划在全省范围内发放养老金和月津贴。
8月份发放时间晚于原有的发放时间,是为了确保领取养老金、社会保险金和月津贴的人员能够按照政府2023年6月29日第42/2023/ND-CP号关于调整养老金、社会保险金和月津贴的规定,自2023年8月14日起生效,尽早领取养老金、社会保险金和月津贴,而不是等到2023年9月才领取养老金和社会保险金。
此前,政府于6月29日颁布了第42/2023/ND-CP号法令(第42号法令),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起调整养老金、社会保险福利和月津贴;但该法令要到2023年8月14日才生效。
因此,为了按时向受益人支付2023年7月份的养老金和每月的社会保险待遇,社保经办机构仍将按照2023年6月份的待遇水平进行支付,不再支付额外金额。
7月31日,乂安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裴廷龙签署并颁发乂安省人民委员会2023年7月31日第6266/UBND-VX号批示,同意省社会保险局自2023年8月14日起主持、配合邮政局发放2023年8月份养老金和社会保险金,按照第42/2023/ND-CP号议定、第06/2023/TT-BLDTBXH号通函规定的新待遇标准征收2023年7月份的差额。
省人民委员会还责成省社会保险局与省邮政局商定一项计划,以安全、妥善的方式向受益人支付养老金和社会保险金;注重最大限度地利用人力资源,缩短支付时间,确保受益人及时、足额获得福利。
2023年7月20日,越南社会保障局还向各省、直辖市社会保障局发出第2206/BHXH-TCKT号批示,明确规定自2023年8月14日起按照第42/2023/ND-CP号法令、第06/2023/TT-BLDTBXH号通函规定的新待遇水平发放养老金、社会保险待遇、2023年8月份月补助及2023年7月份附加差额的时间,以确保上述对象尽早享受政策。
根据第42号令,养老金、社会保险待遇、月生活补助等调整标准具体规定如下:
- 对于本法令所列对象的2023年6月养老金、社会保险津贴和月津贴增加12.5%,该数额已根据政府2021年12月7日第108/2021/ND-CP号关于调整养老金、社会保险津贴和月津贴的法令进行调整。
- 本条例所列对象,按第108/2021/ND-CP号条例未作调整者,其2023年6月退休金、社会保险津贴及月津贴增加20.8%。
此外,自2023年7月1日起,在1995年1月1日前领取每月养老金和社会保险金的人员(除领取每月工伤事故和疾病津贴和每月死亡抚恤金的人员),在根据上述第42号法令规定进行调整后,如果福利水平低于每人每月300万越南盾,则调整增加如下:
- 对于福利水平低于270万越南盾/人/月的人,每人每月增加30万越南盾。
- 对于福利水平从每人每月 270 万越南盾到每人每月 300 万越南盾以下的人,福利金额增加 300 万越南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