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25公斤烟花爆竹被判入狱18个月

方浩 December 26, 2018 14:11

(Baonghean.vn)——安某前往杜良镇购买25公斤爆竹出售。在将“货物”交付给客户时,他被警方当场抓获。

Bị cáo Nguyễn Trọng An. Ảnh: Phương Hảo
被告人阮仲安。照片:芳浩

12月26日上午,新旗县人民法院在新香乡人民委员会对被告人阮仲安(1991年出生,居住于新旗县新香乡2村)涉嫌“贩卖违禁物品”罪名进行巡回审理。

起诉书称,因想在2019年农历新年期间燃放烟花爆竹,且知道很多人需要烟花爆竹,2018年11月8日,安某(长途司机)前往杜良镇购买烟花爆竹。

安遇到一名陌生男子,购买了 17 箱共 36 支烟花和 6 个塑料袋,每袋装有 283 个圆球,这些圆球连接到一根慢燃的电线上,总价值为 88.5 亿越南盾。

11月16日,当安某以1220万越南盾的价格向一名身份不明的男子出售上述鞭炮时,被新岐县警察局和义安省特警队当场抓获。警方在现场缴获了25公斤鞭炮。

人民法院判处阮仲安有期徒刑1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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