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诽谤他人、影响他人名誉和荣誉而被判刑
尽管知道这些指控是不真实的,Quy 和 Tuan 仍然起草了数百份请愿书发送给个人和组织,影响了其他人的声誉和荣誉。
1 月 17 日,多乐省邦美蜀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范廷贵(41 岁,原同德胜大学胡志明市分校讲师)和黄明俊(42 岁,居住在多乐省玖奎县)因犯“诽谤”。
判决书称,Quy先生自2007年起就认识Tuan先生。他们两人与国会办公室总书记、主任裴文强先生(当时是越共中央委员、多乐省委书记)没有任何矛盾。
然而,2019年底,桂先生致电阮俊先生,讨论裴文强先生在撰写“螺旋桨-舵组合对海防航线船舶方向控制影响的研究”博士论文时“在多乐省人事工作中的不良行为”和“抄袭和学术欺诈”的内容(2018年在越南海事大学进行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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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 Quy 和 Tuan 受审 |
此外,桂先生还给了阮富仲先生许多与裴文强先生论文相关的文件。当桂先生要求阮富仲先生签署谴责书时,阮富仲先生同意了。之后,桂先生将谴责裴文强先生的声明交给阮富仲先生签署,并将它们发送给中央组织委员会、中央检查委员会、总书记、国家主席以及众多新闻机构……
值得一提的是,Quy先生和Tuan先生清楚地知道对裴文强先生关于多乐省人事工作消极的指控是毫无根据和不真实的,但他们仍然故意实施这一行为。
中央检查委员会收到投诉后,立即与段先生沟通,并告知他已将文件送交中央组织委员会审议解决。同时,检查委员会要求段先生在等待中央组织委员会结论期间,不要传播此投诉内容。
2020年7月6日,阮志军致电阮贵先生,通报了与中央检查委员会就越南海事大学两份公文以及教育培训部公文开展工作的情况,确认裴文强先生的博士论文符合法律规定。然而,阮志军和阮志军仍然故意捏造并起草了约200份指控裴文强先生“抄袭”的请愿书,并发送给数百名个人和组织,损害了裴文强先生的声誉和荣誉。
庭审中,被告人黄明俊和黄桂贵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向裴文强道歉。根据案情及进展,合议庭以“诽谤罪”判处被告人范廷贵有期徒刑2年9个月,黄明俊有期徒刑2年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