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语言问题破坏和分裂民族大团结

迈奇 DNUM_AFZAIZCACC 08:16

近年来,在少数民族地区,一些不良分子常常利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问题,散布虚假新闻,歪曲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煽动民族矛盾,分裂地区,造成社会秩序和安全不稳定……因此,我们必须高度警惕,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打击和防范……

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反动、极端和居心不良的个人和组织不仅捏造、诽谤越南宗教和人权状况,破坏我党和国家,还经常利用和推动民族问题政治化、国际化,制造借口对越南施压,干涉越南内政。

他们利用一些地方在民族语言保护和发展方面存在的不足,鼓吹召开国际少数民族问题会议,煽动和煽动一些民族的民族主义、分裂主义思想,并在一些海外杂志和社交网络上发表大量歪曲事实的内容,呼吁国际舆论为越南少数民族问题“发声”。

身着传统服饰的西义安省泰国女孩魅力四射。图片:丁俊。

例如,反动分子建立非法团体,打着“保护和发展高棉民族的历史、宗教和文化”的旗号,但实际上其主要活动是宣传、歪曲和分化南方高棉族和京族,诽谤和降低爱国进步人士和僧侣的威望,从而煽动分裂国家,号召人们参加建立所谓“下高棉国”的斗争……

或者,一些反对派分子通过西北和西原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节目,玩弄“和平演变”的伎俩,歪曲、篡改少数民族文化保护状况,歪曲历史问题,分化少数民族和京族。更恶毒的是,他们常常用各种手段,收买、利诱少数民族中位高权重的人士,借用自己的口吻宣传、歪曲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

尤其是一些受境外反动组织支持的势力,利用境外少数民族语言广播电台,印制、发行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文化制品,进行反党反国家、分裂民族大团结的宣传和散布。他们利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文化保护等个别民族问题现象,将其夸大为民族矛盾,并高喊“保障人权”、“保障少数民族权益”等口号,煽动、引导一些轻信、受骗或无知的民众。

奇山县会图乡帕色织造小组通过社交网络制作和销售锦缎产品。图片来源:怀秋

事实上,自建国以来,党和国家对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政策始终是一贯的,始终贯彻落实。越南民主共和国第一部宪法(1946年)第15条明确规定:“在地方小学,少数民族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学习。贫困学生由政府资助。”

1992年《宪法》和2013年《宪法》以及国会和政府的众多法律文件都明确了这一点。2013年《宪法》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国语是越南语。各民族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维护本民族特性,弘扬本民族优秀风俗习惯、传统文化。”

1980年,部长会议于1980年2月22日颁布了第53-CP号决定,其中明确规定:“越南各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既是本民族的宝贵财富,也是全国的共同文化资产。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本民族语言文字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同时使用。”1991年《普及初等教育法》也明确规定,各少数民族有权在实施初等教育的同时,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和越南语。

1998年和2019年颁布的《教育法》均明确,国家鼓励各少数民族学习本民族语言文字并创造条件,从而弘扬各民族优良风俗、习惯、传统和文化,为创造越南民族丰富多彩的文化价值作出贡献。

上述政策的有效性已在实践中得到体现。过去,只有占族、高棉族等少数民族拥有本民族语言文字,其他大多数少数民族只有本民族语言而没有本民族文字。如今,对苗族、埃德族、吉莱族等一些只有本民族语言而没有本民族文字的民族语言进行了语音拉丁化,对岱族、瑶族、泰族等文字进行了系统化。从而使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得以保存和传承。

统计数据显示,到2020年,越南90%以上的少数民族家庭能够收听“越南之声”广播节目,80%以上的少数民族家庭能够收看电视。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广播节目和电视台都使用26个民族语言播出,并已覆盖到边远乡村。

仅越南之声就有6个越南语节目专门报道少数民族问题;13个少数民族语言广播节目覆盖西北、东北、中部、西原、东南部和西南少数民族聚居区;400多个广播节目(2011年至2021年)向少数民族宣传135计划,改善民生,提高少数民族对人权问题的认识......

目前,全国30个省已实施700所少数民族语言学校;出版8套民族语言教学大纲(占语、高棉语、嘉莱语、巴拿语、埃德语、苗语、莫侬语、泰语);编写6套民族语言教材(占语、高棉语、嘉莱语、巴拿语、苗语、埃德语);23个省市在普通学校实施民族语言教学……其中,最突出的是高棉语教学(高棉族约130万人,占总人口的7%)。用民族语言传播信息,将民族语言纳入教育计划,不仅有助于少数民族保持其文化认同,也确保他们平等享受文化和教育价值。

此外,“同吃、同住、同劳动、同说民族语言”运动已广泛开展。2009年颁布的《修改补充文化遗产法》第21条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对在民族地区工作的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和人民武装部队干部、士兵教授少数民族语言文字”。

事实证明,了解少数民族的语言和声音不仅有助于发现和掌握当地情况,及时打击不良现象,为维护安全、政治、社会秩序和安全做出贡献;而且还有助于开展宣传、教育和动员工作,使少数民族群众正确理解党和国家在新形势下关于民族、宗教问题的政策路线。

此外,为保障少数民族在参与法律诉讼时使用本民族语言的权利,越南法律规定,民事、刑事和行政诉讼的参与者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因此,在必要时,法院将聘请翻译人员协助。这项规定具有政治和社会意义,体现了各民族之间的平等,并确保了审判的准确性和透明度。

今后一个时期,为了继续防止和有效打击反动敌对组织和个人利用民族问题进行破坏阴谋,我们每个人都需要不断巩固民族大团结阵线。

各级党委和机关除了注重建设少数民族干部队伍之外,还要注重培养和保证在民族地区工作的干部了解少数民族的语言、声音和文化,从而为凝聚民心、赢得民心做出贡献。

重点做好党的民族路线、国家政策和法律的宣传工作,不让群众受坏分子的诱惑、利用和煽动。同时,不断完善民族政策,逐步改善经济生活,缩小地区间发展差距;切实做好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和发展工作。

据Nhandan.vn报道
复制链接

特色义安报纸

最新的

利用语言问题破坏和分裂民族大团结
供电内容管理系统- 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