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对公务员和公共雇员的晋升提出了新的建议。
目前,年轻公务员人才济济,但缺乏公务员等级标准(主干专业——9年工作经验)和规划标准(必须是党员、必须是规划)。

在对《干部和公务员法》(修正案)征求意见过程中,内政部参考了世界许多国家的做法,对越南提高公务员级别和晋升专业职称提出了一些建议。
废除晋升考试的提案
各国对部门负责人实行以绩效考核为基础的任人唯贤、分级分权。
内政部表示,目前越南晋升考试的组织工作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首先,考试没有真正考察考生的能力。常识科目仍然偏重记忆,不能反映公务员的理解能力和能力。
二是存在公务员考取少数民族语言证书可免除外语考试,但任职岗位并不要求使用外语或少数民族语言的现象。
第三,晋升考试竞争激烈,挂科率很低。同时,组织晋升考试成本高昂,需要考取信息技术、外语、民族语言等各类证书,并根据级别进行培训,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容易导致消极情绪。
此外,公务员考试晋升主要是为了提高工资,并不注重满足更高级别的工作要求。
内政部认为,以“担任现任公务员职务期间,在公共服务方面成绩优异,经主管机关认可”为晋升考量,不符合干部、公务员担任领导、管理职务轮换、职务调动的相关规定。
公务员轮换、职务转换、调动等都会影响公务员职级的转换(由专科生转为督察、执法、侦查等),而转职前任职期间所取得的政绩,虽然仍具有同等价值,但并非现任职级的公务员职级……
因此,该部认为可以考虑取消晋升考试,代之以旧职级中以工作能力和业绩来考核公务员晋升。
公务员晋升主要解决工资增长问题。
目前,只有中国、法国和新西兰实行公务员晋升制度,其他国家实行的晋升制度都体现了公务员的职业发展路径。
新西兰只对讲师、高级讲师、副教授、教授实行职称晋升,下放给教育机构,由各教育机构根据标准、规范和人员配额比例自行设立评审委员会。
在越南,仍然存在公务员上学提高专业资格、按照职称标准完成证书的情况,公务员晋升主要解决加薪问题,没有体现晋升的本质。
比如在一般学校,三级和二级教师的教学质量没有差别,在医学领域,三级和二级医生的工作能力也没有差别。
因此,内政部建议越南考虑提高公务员的工资,并取消考核职称晋升的机制。
任命流程的创新
除中国外,各国均采用择优晋升、绩效考核,一般不实行规划。
相反,他们实施了一个相当简单的晋升流程,将权力下放给有权提议或决定任命的机构负责人。
对于空缺的领导职位,人力资源部门将按照业绩和能力的顺序列出潜在公务员名单,提交领导考虑和任命。
内政部认为,这是越南可以借鉴的经验,以创新官员任命程序。这将有利于吸引、使用和奖励人才,提高公务员队伍的领导和管理水平,简化各司、机关和处级领导干部的任命程序。
因为目前年轻公务员虽然有才华,但缺乏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公务员级别标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必须有9年工作经验),而编制标准又要求必须是党员、必须编制内。充满活力、才华横溢的公务员也容易发生冲突,在获得信任投票时会遇到困难……
根据最新修订的干部和公务员法草案,内政部从第42条至第46条全面取消了有关公务员级别的规定,以符合公务员按职务任职管理的模式。
草案中却增加了“按职务任职资格安排公务员”的新内容。
公务员职务制度是按照党、国家、越南祖国阵线中央、省、乡各级政治社会组织机关、组织、单位的职务、头衔、职责和组织结构标准,按照等级排列的。
因此,公务员职务调动至上一级职务,必须经过考试或者考核,由公务员管理机关决定。公务员职务调动至同等或者更低职务,由公务员管理机关决定,或者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录用机关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