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社原副主席因职务侵占罪被逮捕
作为公社副主席,Hien先生曾收受过一个人的钱,该人答应给这个人的女儿找一份工作,但后来,Hien先生却逃避,拒绝归还这笔钱。
9月25日,多乐省古木加尔县警察局调查警察局透露,该部门已下达起诉决定,对案件进行起诉,并对梅贤先生(41岁,居住于古苏乡,曾任古苏乡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进行临时拘留,以调查和澄清“欺诈性侵占财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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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机构宣读了对梅显先生的逮捕令。 |
此前,2016 年 11 月,黎玉南 (Le Ngoc Nham) 先生(居住在 Cu Mgar 县光富镇)向当局提交了一份请愿书,指控 Hien 先生有欺诈迹象并侵占了其家庭财产。
根据起诉书,当Hien先生还是Cu Sue公社人民委员会副主席时,他提出了这个问题,并承诺为Nham先生的女儿找一份工作,在Cu Mgar区Quang Tien公社担任会计,报酬为1亿越南盾。
出于信任,Nham先生的家人给了Hien先生5000万越南盾,请求他的“帮助”。然而,一年多过去了,Nham先生的女儿仍然无法像Hien先生承诺的那样去上班,于是家人要求退还这笔钱,但Hien先生却故意拒绝支付,并试图逃避支付。因此,Nham先生的家人向当局报案。
库苏公社总部,Hien 先生在那里工作。 |
收到投诉后,古姆加尔县地方当局立即采取行动澄清此事。2017年7月26日,古姆加尔县党委对Hien先生作出处分,撤销其古苏乡党委第五届执行委员会委员职务。据此,在古苏乡人民议会会议上,Hien先生被解除了该乡人民议会代表和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职务。
其次,Hien先生还因滥用职权、未按适当程序处理公民案件、未经适当授权调动官员、工作方式不当、未经报告和未经上级同意在办公时间以外工作而受到警告处分。
目前,库姆加尔地区警察局正在调查并澄清此案。
据C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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