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租赁诈骗,非法出售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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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某假装长期租用该公寓,拿到文件复印件后,便以自己的名义伪造文件,以8亿越南盾的低价出售。

1月16日,河内市人民法院对陈越雄(35岁,河内市章美县人)因诈骗、侵占财产等罪名开庭审理一案。

判决认定,2013年初,陈越雄(Tran Viet Hung)和阮忠清(Nguyen Trung Thanh,35岁,均居住在章美县)商议租房,然后伪造房屋产权证明文件,以欺诈手段出售。根据任务要求,陈越雄负责寻找房屋出租,阮忠清​​负责伪造文件。

得知黄梅县有个人想出租自己的房子后,Hung签了一份每月600万越南盾的合同。Hung预付了3个月的租金,并要求拍摄房屋证件,并告诉房东,他要把房子租给老板的儿子,这样如果有人问起,他就说这是他的房子。

凭借掌握的信息,三天后,Thanh 伪造了房屋文件和以 Hung 名义签订的买卖合同,并将公寓以 8 亿越南盾的低价骗卖给了 Nguyen Duc Van 先生。

在与范先生交易期间,Hung还向房东额外支付了6个月的租金。到了2014年中,当他知道这笔欺诈交易有被曝光的风险时,Hung与房东约定再租3个月,随后带着Thanh逃之夭夭。

范先生办理了从洪先生手中购买的公寓的出售手续后,才发现自己被骗了。2016年4月初,洪先生被胡志明市警方逮捕。

今天在法庭上,Hung 供述称,他和 Thanh 作案时,因挥霍无度而负债累累。他从 Van 先生手中骗取的钱,被告只拿到了 1 亿多越南盾,其余的都归 Thanh 所有。然而,这名嫌疑人目前仍在逃。

鉴于被告人的行为特别严重,河内市人民法院以诈骗罪、侵占财产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14年,并责令其赔偿范某8亿越南盾。

据VNE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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